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平台网络对接、服务事项互联互通。 对现有市、县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完善网上互动功能,实施预约服务功能。 运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主流公文处理技术,开发建设各级平台联动办理系统。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普遍铺设网络 光纤,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安装网络智能办公系统, 建立以网络办公为主体 5 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和在线办理服务。 建立科学严密的网上身份证证体系,确保网上申报的严肃性、真实性。 (四 )明确 代理程序 为民服务全程 代理基本操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做到受理及时,登记清楚,程序规范,办理迅速,群众满意。 集中受理。 原则上由村 (社区) 便民服务 站 负责受理代办事项,可采取预约、集中受理等多种方式接受代办事项。 受理申请人申请时,要对申请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代办要求且资料 完整的事项,登入“村民 (居民) 代理事项登记本”(登记本一式三联,一联由村 (社区) 便民服务室存档,一联上报乡镇 (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 ,一联由申请人保存),同时填写登记表、跟踪卡,开始进入代理程序;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事项,要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也可直接受理代办申请。 全程代办。 乡级职能范围内能够办理的申请事项,由村 (社区)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报送到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在规定限期办结后通知村 (社区)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取回结果。 需县级职能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 首先由村 (社区)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 6 受理登记后报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直接报送两种途径上报县 级 政务服务中心,再由县 级 政务服务中心归口办理,办结后退回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再通知村 (社区)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取回,村 (社区)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向申请人发放办理结果。 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直接代办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和文书的送达工作。 三 、操作规程 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事项分为二级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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