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内容摘要:

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已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甲乙双主于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 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 口 甲方 /口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 /或乙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就乙方的购房资格事宜,各方同意:( 1)乙方保证并承诺 最迟 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向丙方提交购房资质审核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材料;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乙方故 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其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就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 2)丙方协助乙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乙方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各方免责且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 甲方应在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