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内容摘要:

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 JGJ162— 2020 规范 及相应规范 ,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 ,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项目部 应 会 同监理 及相关 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项工程 , 并 应向 公司 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 “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 ” 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公司 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 要求 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 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56]国议周字第 40 号)文件中第五章“ 土 石方工程 ” ,第七章 “ 拆除工程 ” 的规定和 JGJ120— 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 [94]第 15 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 [2020]82 号)。 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 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 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 时期),发现边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层面断裂坍塌。 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 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 安全 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020)规范执行,并做到: 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 TN— S 接零保护系统和三极配电两极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作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 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 开关箱必须做到 “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按照《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 ( GB/T37872020) 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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