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质燃料。 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2020年 12月 31日前要予以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四)推进集中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 县 政府组织制定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积极推行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供热,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 原则,配备完善的供热系统,积极发展 “热-电-冷 ”三联供。 新建工业园区(集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或规划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工业园区(集 — 4 — 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园区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锅炉应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分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系统的规划和建设。 到 2020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其他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城市建成区应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加大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集中供热。 实施热电综合整治。 支持电力企业实施区域供热,鼓励大型发电企业对外供热,替代小供热机组和燃煤小锅炉,鼓励热电厂上大压小或采用天然气替代燃煤。 实施高耗能和燃 煤 锅炉更新替代。 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供热。 淘汰 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 煤 锅炉。 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 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 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替代燃煤 ; 10蒸吨 /小时以上的燃 煤锅炉鼓励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或实施脱硫和除尘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2017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 (五)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 升级改造锅炉燃烧系统。 积极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对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型煤、全封闭高效煤粉锅炉改造、高效脱硫剂等洁净燃煤技术的研制及产业化列为治理煤烟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 加强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应用。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 ,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0蒸吨 /小时以上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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