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汇编(新)内容摘要:

案,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 17 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 2/3 以上成员参加。 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 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 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公司党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 ,公司工会主席主持。 五、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 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 在召开联席会议时,公司总经理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时议案。 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 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联席会议的意见与公司总经理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可能征得公司总经理或有关行政同意,报请公司党支部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做出处理。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 18 群众。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予确认。 检查与实施 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调一致,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 实施。 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 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并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需作修改、补充,必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如制度与上级规定精神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19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在 公司 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配合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对 公司 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相应的表扬或批评建议,并作为 公司 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 二、通过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 工会 收集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 公司 任免干部时参考。 三、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干部评议的其他工作,如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等。 四、做好 职 代会和工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定期召开工作 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 职 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 20 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提案审查委员会 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提案工作。 二、制定职代会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围绕公司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的改革与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提案,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四、组织、征集提案,为代表书写提案提供条件。 五、对代表提案进行审查、立案,提出处理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办理。 六,对代表提案 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助和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七、有选择地对提案提出的问题,组织协商对话,协调处理办案中有关问题。 八、选择重点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时效性,群众性。 九、负责代表提案知识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制定有关工作事项。 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1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审查 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 职工 代表的代表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向 职工 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二、负责审查补选的本届 职工 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向 职工 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三、负责确认 职工 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向 职工 代表大会提出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 22 平等协商委员会工作职责 平等协商委员会 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其工作职责是: 一、对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订立、修订、变更、解除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二、协商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综合或单项的协商。 四 、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五、每年协商情况应向职代会代表团 (组 )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一次。 23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起草,签订、变更、解除以及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 三、每年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或职代会 代表团 (组 )长会进行报告。 四、对下属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24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代表在公司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好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每次换届选举出职工代表,举办代表培训班,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职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职代会各项制度等基本知识。 (三)与职代会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 三、培训步骤 (一)制订方案。 制订公司工会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授课教师等应做详细安排。 (二)调查摸底。 在培训前应对培训内容需求进行调查,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强。 25 (三)组织实施。 在培训工作中应注意解决好培训与教学等工作的矛盾,做到组织落实、计划落实、分工负责。 (四)效果评估。 培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 四、培训方式 (一)编辑发放学习资料,以各分会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 (二)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 (三)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 (四)组织参观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等。 26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分定期、不定期和专题巡视。 第三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 包括对公司所有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部门进行巡视。 第四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项目现场部分。 包括施工管理、安全防护、劳动 保 护和文明施工等; 职工生活福利部分。 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员工生活、职工福利费使用和送温暖资金使用情况等; 经营管理部分。 包括年度经营方案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等; 企业文化建设部分。 包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 创争 ” 活动开展情况、职工素质工程开展情况、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等; 民主管理部分。 包括职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职工代表提案落实、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 五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职工代表、工会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其中以职工代表为主。 27 第六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由各级工会牵头组织,各有关业务部门协办,各受检查单位、部门、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方法是:采取听、看、查、议、评。 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受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对所听、看、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第八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步骤是: 调查摸底。 首先对本 单位各项管理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项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找准目标,明确重点。 在此基础上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内容及重点。 制订方案。 结合受检对象的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确定时间、地点、内容,并做到人员落实。 选派代表。 根据受检内容,认真挑选职工代表,把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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