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内容摘要:
后方可转科;对于拒绝转科的患者,要求明确告知不转科存在的风险,并要求患者和家属签字。 ( 3)、转出科室主管医师书写“转科记录”,评估转运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做好相应准备;病区护士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必要时应有主管医师和护士护送,并当面将患者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 4)、转入科室主管医师在患者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 5)、如转科患者患有 2中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治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诊疗意见交代清楚,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 6)、感染性疾病科患者需转他科时,应在患者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患者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示,应经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感染性疾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患者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母乳喂养保障制度 ( 1)、全科室医护人员认真执行本院有关母乳喂养的政策,提高实施母乳喂养的认识,落实医院实施母乳喂养的规定。 ( 2)、加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母乳喂养的指导水平,本科室人员必须经过 18 小时培训 3 小时实习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进人员接受培训,并要合格才能上岗。 ( 3)、认真落实新生 儿科工作制度,管理措施,为母乳喂养和母婴同室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除有医疗指征外,一律实行 24 小时母婴同室。 ( 4)、除有母乳喂养禁忌症外,本院出生的病理新生儿均实行母乳喂养,医护人员认真指导哺乳方法及有关知识。 ( 5)、在母乳或婴儿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时,母乳应在隔离期间坚持挤奶,保持泌乳状态,以利隔离期后继续哺乳。 ( 6)、医护人员应认真监督,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用糖水及任何食物,除非有医疗指征外,禁止使用奶瓶和橡皮奶头或其做安慰物,更不能宣传或使用母乳代用品。 ( 7)、新生儿科大夫每天必须进产 科病房,检查新生儿,填写新生儿病历。 1产、儿科合作制度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提高围生保健水平,降低窒息、早产儿及其并发症发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及儿童死亡率,加强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各时期的密切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 1)、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 2)、产儿科每周交班会: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产儿科的医 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 3)、所有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 24小时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 4)、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现危重儿及时会诊治疗,及时阻断了新生儿疾病的发展,必要时转院。 ( 5)、对新生儿分娩后重点观察 4 小时,尤其是 Apgar评分低、母有糖尿病、 母亲产前曾有发热或有胎膜早破史等新生儿,避免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急症的发生。 儿科医生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每日的体检,定期巡视病房,定期培训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并与产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及时交流产妇及婴儿情况共同管理。 ( 6)、儿科要配合产科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工作。 对有产科合并症的婴儿酌情配合产科医生做好宣教工作,如产钳后皮肤损伤、血肿、轻度 HIE 等,儿科医生协助产科作解释工作,尽量不给家属增加思想负担,甚至配合产科做好上门随访,儿科成为产科医生坚强后盾。 ( 7)、加强培训医护人员的窒息复苏、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早期诊断 、新生儿护理等知识。 1医疗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 1)、科室必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保管、日常维护、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各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等工作。 ( 2)、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保证性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 3)、高、精、稀缺仪器必须有专人操作使用,定期检查未经技术训练之人不得使用仪器。 ( 4)、仪器使用前应组织学习,充分掌握新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项仪器建立使 用说明卡,挂于仪器上。 ( 5)、定期清理呼吸机管道,监护仪导联线及血压计袖带,保证抢救设备完好率为 100%。 ( 6)、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外借。 1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 1)、病室应设置毒麻药品专厨、专屉加锁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需要固定基数,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 2)、领用时应有专用处方,交接班应认真按数清点。 ( 3)、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所有安瓿药必须有原装盒保存。 ( 4)、毒麻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 5)、调配毒麻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 6)、用毒麻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其一次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字,以示负责。 ( 7)、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按规定报废销毁。 ( 8)、负责毒麻药品的保管人员, 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如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1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 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 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 1 天用量,同时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越级使用的原因。 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上级医师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六)、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10 %)。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 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由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 4 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 I 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 30%。 7 种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 I类切口手术(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和白内障手术)非特殊情 况下一般不预防用药。 凡是 I 类切口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在病程记录上写明原因(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5)糖尿病患者( 6)肿瘤化疗患者。 同时用药时间控制在 24 小时内,特殊情况下延长至 48 小时。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1安全管理制度 (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 3)、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 4)、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 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落实医疗安全 责任目标。 (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谈话制度、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重大手术、疑难、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制度。 ( 6)、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 7)、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 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 8)、急诊科按各科抢救常规进行抢救,抢救常规图表上墙。 做好急诊登记,保管好留观病历。 ( 9)、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 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 10)、保障抢救药品供应。 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 11)、麻醉、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 12)、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 13)、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 、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 14)、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 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 15)、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严格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 ( 16)、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和医院急救预案,防患于未然。 ( 17)、坚持医疗缺陷、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 18)、每年修订医疗安全保障方案,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医疗安全防范。 ( 19)、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借阅、复印制度。 ( 20)、坚持开好每季安全医疗例会,分析缺陷、差错、事故所致医疗纠纷原因, 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医疗安全落实到实处。 1不良预后处置管理制度 (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当时科室和当事人必须在24 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 ( 2)、医疗体系的纠纷由医务科、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适时组织本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纠纷原因做出初步鉴定。 ( 3)、非医疗体系的纠纷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 4)、医院根据本院初步鉴定对医疗纠纷、当时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 5)、患方、当时科室或当事人对本院初步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 6)、当时科室和当事人必须配合完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调查处理。 1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正确防范与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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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项制度汇编网络参考
药剂科科长、副科长 设备科科长、副科长 保卫科科长、副科长 宣传科科长 后勤科科长、副科长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各科室护士长 医疗不良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人员调整。 医疗不良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不良事件的投诉登记、医疗场所的安全保卫、报警工作。 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制止。 医务科和监察室负责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置的组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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