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内容摘要:

形式的医疗卫生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风险和医疗服务特殊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患者合法维权;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 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疏导理顺当事人情绪。 ,提高质量。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 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优质服务,加强行风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热情关心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积极拓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力争 2020 年底覆盖 75%的县级行政区域。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聘请 3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一支能够满足需求、高水平、相对稳定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地方政府应当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场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确保调解工作正常运行。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指导、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协调律师、公证、法援等职能部门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 援助。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 各地应当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指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五)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 要认真贯彻中综办〔 2020〕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将医疗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 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 针对排查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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