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村)便民服务示范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件、相关程序。 三、一次性告知的方式: — 15 — (一)口头告知。 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或申办简单事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所涉及的内容和程序。 (二)书面告知。 条件不具备的,要说明不予受 理的理由,并出具加盖中心公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一次性告知 的 要求 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 “四清 ”,即咨询一次讲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 “三声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个一样 ”,即生人与熟人一个样,领导与群众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 AB 岗工作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 AB 岗工作制度。 一、进驻中心开展服务的工作岗位,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设岗 工作人员同一岗位的 A 岗为主办人, B 岗位为协办人。 A 岗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 B岗。 B 岗应代为行使 A 岗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 A 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理职责的情况;如遇不明确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 如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 岗位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三、离岗和待岗工作人员要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 — 16 — 须切实履行岗位责任。 四、 A 岗和 B 岗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应视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处理办结。 五、没有按照规定岗位替代,或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追究相关 责任人或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事讲节俭,不讲排场。 三、要自觉做到不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等)。 对不能拒绝的,应自觉申报登记、上交。 四、不向工作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索要交通、通信工具以及其他物品或者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参加有工作关系的宴请、娱乐活动或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其他活动。 — 17 — 附件 7: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群众,进村入户,方便民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遵守纪律 ,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 18 — 附件 8: 服务 流程图 来访群众 便民服务中心 受理 审阅 材料齐全 登记 即 办 代办 (发 给受理 承诺单 ) 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上级相关部门) 回复 (反馈 ) 汇 总 归 纳 、 统 计 上 报 不属于服务中心范围 告知或指引申请人到相关单位办理 材料不齐全 一次性告知 (发给告知通知书) 属于服务中心范围 协 办 — 19 — 附件 9: 工作人员 形象公开栏 照 片 姓名: 职务: 服务内容: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20 — 附件 10: 代办事项流程图 (参考) 序号 申请事项 申报条件 申报资料 审批流程 审批 部门 1 就业失业证办理 温州市户籍城乡居民” “年满 16 周岁”改为 “年满 16 周岁— 60 周岁(男) 50 周岁(女)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但仍未就业 申请 表格(社区 (村 )签署 意见并盖章)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 2 份 单寸免冠照片 2 张 社区( 村 ) 初审 → 乡镇(街道)审 核 → 部门审批 → 乡镇(街道)发证 人保部门 2 就业失业证办理 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 失业人员 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后未就业人员 城镇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 社会医疗救助 低保户(五保户) 救助证 困 难职工 优抚对象 其他困难群众 申请报告(特困户需村级意见并盖章) 户口簿、身份证 低保证、困难家庭救助证、优抚证、残疾证、(特困户需村级意见并盖章) 住院发票、药品明细清单、社保、新农合报销联系单、医院诊断证明 社区( 村 ) 初审 → 乡镇(街道)受理公示 → 部门审批 →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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