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制度汇编_内容摘要:

四、协助我局普法小组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 大力宣传 我办 “五五 ”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 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8 “六五” 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 一、单位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次重要内容。 五、单位主管领导在旗依法治旗办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全单位每年的普法培训工作。 六、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七、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9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各科室及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 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扶贫办 各科室。 第三条 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 法制监督科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 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 各科室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对下列事项向 旗 委、 旗 政府报告。 (一) 有关全 旗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 有关财政重大决策和重大调整项目; (三) 有关依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10 (五) 有关 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 科技 职能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 三 章 政务公开制度 第 六 条 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 第 七 条 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各科室对实施管理作出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 各科室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第 八 条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二)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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