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评分细则内容摘要:

)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本所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全所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共 89,其中:三级岗位 1个,四级岗位 4 个,五级岗位 5 个,六级岗位 8 个,七级岗位 9个,八级岗位 13 个,九级岗位 18 个,十级岗位 12 个,十一级岗位 10个,十二级岗位 9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管规定执行,辅系列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不低于国 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级岗位:具有正高级别的技术职称,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四级岗位:具有正高级别的技术职称,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五级岗位:具有副高级别的技术职称,任六级岗位满 3年。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六级岗位:具有副高级别的技术职称,任七级岗位满 1年。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七级岗位:具有副高级别的技术职称。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八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任九级岗位满 3年。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九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任十级岗位满 1年。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十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 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十一级岗位:具有初级职称,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十二级岗位:具有初级 职称并在十三级岗位工作满 1 年的技术人员,按照计算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条件及细则(见附件 1)执行。 四、工勤技能岗位 (一)实施范围 在本所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设置原则:工勤技能岗位指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岗位数量:本所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对应三级技工至五级技工岗位。 全所经江西省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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