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迅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 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落实好稳控措施,防止出现越级上访。 (五)是排查消化处理积案,妥善处理缠访闹访。 针对近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再梳理,再研判,严格按照 “一件事 项、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包到底 ”的模式狠抓落实,直到息诉罢访。 配合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违法上访人员的教育、惩处力度。 对无理缠访、闹访,不听劝阻故意越级、非正常上访和采取过激行为违法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组织者、煽动者、操纵者,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强化法制宣传,加强正面引导。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 突出问题的意见》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 信访,依法依规维权。 (七)是提高初信初访质量,加大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 按照 “属地管理、就地解决、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的思路,对初信初访要依照《信访条例》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政策法律处理,确保质量关,把住第一道防线,把问题消化在基层。 对因运用政策法律不当,程序不到位,处理方法不当的初访事项,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各村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调解质量不高、矛盾上交甚至激化的,要严肃追究书记和调委会主任的责任。 要加强对各村、各单位信访业务的指导和重点督查,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重点行政村、重点信访案件抓好督查督办,使各级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及重点信访案件落到实处。 (八)强化创建责任,依实绩兑现 奖惩。 各行政村要认真贯彻落实 “平川镇平安村社创建活动动员大会 ”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平安村 ”“三无 ”村目标。 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平安村验收细则和 “三无 ”村创建标准严格考核,对被命名为 “平安村 ”“三无 ”村的党(总)支部、村委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重奖,同时在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对没有被命名的行政村除在综合考核中降级降等外,还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在综合性评先选优中实行否决制度。 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和综治办、司法所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盯紧关键指标和重点 人群,及时解决各行政村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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