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连锁门店服务明星评比方案内容摘要:

管理的轻微不良行 为。 员工当月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参与评选: ( 1)被 顾客投诉,并经课长(当班负责人)或店长助理、店长认定为有效投诉的。 ( 2) 与顾客或同事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 3)有迟到、早退或 旷工行为 的。 ( 4) 当月请假次数达到两次或单次请假天数 超过(含) 二天 的 (法定节假日、年休假除外)。 ( 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处分的。 对于在服务、业务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者 ,得到顾客 口头或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超级大店:月度“服务明星”名额为 03 名。 大店 、中店 :月度 “服务明星”名额为 02 名。 小店、超小店:月度“服务明星”名额为 01 名。 门店月度无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时,可以不评。 五、评选方式 门店可通过 课组 推荐、 管理层推荐、 自荐、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 多种 方式开展评选,但须确保评选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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