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渠、长青渠等河涌优先治理。 对于新民涌、沙涌、厦岗涌及东引河等相互连通的河涌应考虑一体化分步治理的方案,即河涌每年完成设计的规划目标,最 7 终实现同步完全治理。 对于整治后的河涌,严格控制污水流入,减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河涌水体的污染。 (四)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1. 严格环境准入,实现源头控污 推进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实施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业转移到长安镇。 进入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长安镇功能定位,满足长安镇工业发 展规划政策导向下的备选产业名录,一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二要符合国家关于《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要求,三是进入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二级水平。 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环保专业基地外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坚持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 “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的原则,实现源头控污。 2. 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污 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 推广节能降耗治污工艺技术,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和设备,加大对现有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大力推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 重点行业和企业依法推行强制审核,到 2020 年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达到 100%。 8 3. 加强监管力度,整治重点企业 按照 “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优化整合、到期关闭 ”的原则,重点对电镀、漂染、制革、洗水、印花等水污染大行业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深入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整治。 重点行业实行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排水行业、企业的环境监控,实施总量控制和稳定达标管理,进一步强化排污收费制度,严惩超标排放和偷排偷放行为。 (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加快实施污水 管网建设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包括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收集与截流管网建设和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三项内容。 根据《长安镇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 2020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及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负荷率达到 90%以上, 2020年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0%以上。 要达到以上要求,必须在 “十二五 ”期间加大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 ”管网的建设力度,重点开展对三洲片区污水次支管网和长安镇 长安新区合建 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主管网和次支管网的建设和完善。 全面调查长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尽快落 实场地选址及用地手续,针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确保 2020 年底前完成 9 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全部截排处理。 加快合流城区的截流改造,实现对污水的有效收集及处理,降低生活源对水体环境的污染。 2.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抓紧规划建设 长安镇 和长安新区合建 污水处理厂 ,尽快落实选址工作。 全面评估 该项目 实施后全镇的减排效果。 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和雨水集蓄回收利用系统,于 2020 年底完成 3万吨 /天的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的示范工程。 (六)面源控制工程 1. 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监管 蔬菜、水果等生产区全面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 平均化肥用量控制在 750 公斤 /公顷 年以下,蔬菜、水果生产区实施平衡施肥。 2.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全面整治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对非法养殖场一律予以清理。 重点清理占用基本农田或鱼塘、林地、农用地等所有非法禽畜养殖场及其违法搭建的设施,包括猪舍顶棚、墙体、地台、煮猪食的炉灶、水电设施等。 3. 加强垃圾沿河倾倒监管 10 开展净岸行动,清理堆放在河道两侧城镇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加大随意向水体倾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 对东引河和茅洲河的水面垃圾收运系统采用以 “专业机械清捞船 +环卫转运码头 +垃圾车 ”为主,以动力船只、临岸滩涂打捞等为辅的保洁方式。 (七)监测能力建设及监管预警能力提升 1. 强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2020年底前,配合市监测站完善东引运河和茅洲河的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方案,全面开展跨镇河流水质监测。 对长安镇备用水源(马尾、五点梅、莲花山及鸡公仔水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 2020年期监测频次增加到丰、枯两期以上。 逐 步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实施监控系统建设,条件成熟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藻毒素监测。 2. 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要编制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否则不予受理或者审批。 对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对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 加强水环境风险源排查,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 11 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 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科学编制镇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镇区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园区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任务。 镇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对本方案所里的工程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 (二)强化责任考核 在《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基础上,配合市环保局细化水环境质量考核机 制,明确镇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要求,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计划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实施问责,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实行 “一票否决 ”。 定期向社会公布重要水源地,跨界交接断面和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大资金投入 12 要将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的重点项目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轻重急缓原则,分年度实施,财政资金上予以落实和保证。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金、外资以及世行贷款等方式,投入水环境治理。 同时,健全财 政资金管理、审计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 深化 “以奖促防 ”、 “以奖代补 ”、 “以奖促减 ”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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