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保密制度内容摘要: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 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 )公司的 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属于公 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 经理或管理者代表 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总经理或综合办经理 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 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 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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