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电话,保持联系。 (三 ) 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 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四 ) 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科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 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 向医务科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 )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六 ) 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 ) 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八 )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 ) 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六、 ICU 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理制度 (一 ) 接待人员责任心要强,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意表态,多做疏导工作。 (二 ) 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经调查分析后,耐心地向来访者作解释工作。 在医疗纠纷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和作出明确结论前,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对纠纷擅自作肯定性答复。 (三 ) 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务科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 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员审阅外任何个人无权借阅。 如科室进行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室,不可分散遗失。 (四 ) 如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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