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摘要:

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安全科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 全 科验收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 5 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应编制专项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依照五落实相关要求,明确各项内容,并经所属各部门领导会审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照该措施实施隐患整改。 在事故隐患治理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 警戒标志,暂时停 产。 五、安全隐患报告程序和要求 矿山实行日常隐患排查 、 全面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及矿山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员日常巡查的方法,对全矿 山 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矿山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和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实行分级制,所有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 三 级,其中重大安全隐患,矿山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制定安全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解决的隐患;较大指难度较大、 班组 解决不了、须由矿山 研究 解决 办法解决 的隐患;一般是指由 班 组能解决的隐患。 矿山内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按隐患报告程序和时间立即上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发现人员立即与当班值班矿领导汇报矿领导接到汇报后有权在现场做出立即停止生产的指令,然后逐级向有关单位、 领导汇报必须并按程序上报上级 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否则视情节分别对主要负责人、值班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 6 罚。 发现较大及一般安全隐患时发现人员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及安 全科报告,安 全 科接到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对隐患进行审定,确定级别,提出整改方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经矿长审批的,由矿长审批)。 整改方案确定后,各业务科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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