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制度内容摘要:

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公司安全员监督。 较大事故隐患指部门无能力解决,需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公司安保科监督。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召 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制定方案,列入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部门配合整改,公司安委会监督。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作业区负责人。 较大事故隐患由作业区负责人、安全员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安保科、职能管理部门(专业组)。 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当班班组长妥善安排作业人员暂停或撤离隐患现场,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派专人加强现场警戒和安全监护。 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执行上述程序。 安全 管理部门视隐患等级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相关单位、部门(专业组)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安保科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