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内容摘要:

开办创业者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创业者自我交流平台,加强创业者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活动, 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产生良好的社会互动效应,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 过 山西、长治、潞城市 本地报纸 、电视、网络等 媒体广告等媒体对外全面宣传孵化基地项目,以营造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 、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服务。 六、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聚焦于 高新技术、 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 专利技术转化 、管理咨询 、科技信息服务、商务咨询、品牌营销策划 等 领域,为该类型的初创型企业提供一个创业平台,帮助这些企业顺利度过创业初期的困境,并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相关服务。 建管理 机构 根据项目的定位,设立 孵 化基地管理服务公司;部门下设: 综合 事务 部和 管理咨询部、项目 服务部 三 个部门。 A、 综合管理部 8 1) 负责孵化器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2) 负责孵化器的对外接待、会务接待及入孵企业的会务服务工作; 3) 负责孵化器和入孵企业的宣传工作; 4) 负责工作规划、总结的编汇,文件指示精神、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重要资料的存档保密工作。 5) 负责孵化基地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消防物业等事务工作。 B、 管理 咨询 部 1) 负责招商和入孵企业的相关资讯服务; 2) 负责孵化企业的管理 培训 服务工作 ; 3) 负责孵化项目的入驻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及管 理评价; 4) 向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企业策划、 品牌营销、 企业诊断及 创业培训 和孵化指导 . 服务部 1) 负责入住企业项目服务、跟踪 和毕业认定 、 政策法规的咨询 等; 2) 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成立手续 ; 3) 负责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 ; 4) 协助入孵企业办理通讯、网络设施的开通接入和系统维护 等系列工作。 运营模式 (建议) 孵化 基地 拟采用事业企业型的运营模式,由政府投资 扶持 ,孵化 基地 的日常管理按照企业化经营,实现收支平衡。 同时与风险机构合作,建立孵化 基地 管理 服务 公司来运作风险基金和提供孵化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系统化的服务体系是孵化器发展的关键,计划建立一套由“基地管理员 +项目经理 +创业导师 +专家咨询 +商业网络”构成的五级孵化培育体系。 ( 1)以联络员为主的基础性服务 为每个在孵企业化派驻一位联络员,帮助初创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务性工作,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 2)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增值性服务 给重点在孵企业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以定期走访的形式,为企业在申报各类计划、项目推介、引进融资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9 ( 3)以创业导师为主的针对性服务 对于企业发展所特有的个性化高层次问题,聘请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担任企业的创业导师,借助成功人士的经验和视野,帮助企业增强对商业机会的辨识能力和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提升企业的创业成功率。 ( 4)以专家咨询顾问为主的指导性服务 中心专家咨询顾问团,凝聚多个领域专家群体的集体智慧,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 5)以各类商业服务机构为主的专业性服务 通过筛选、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性商业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和商业 资源接触的优先权,配合各类推介、对接活动、形成商业资源网络服务体系,提高资源供给方和资源需求方的碰撞几率,实现各类创业资源对在孵企业最大、最有效的配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建设周期 由于缺乏相关的孵化器建设、运营经验和专业的孵化器人才,项目划分为 3 个阶段建设,分步开展,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准备期: 在准备期,主要是对场地进行简易装修,符合基本的办公要求。 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引入创业企业。 并建立相关的孵化 基地 管理制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引入投资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 实施期: 准备期的工作结束后,孵化 基地 正式开始运作。 将搭建更多的服务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服务。 同时通过参与一些社会化的活动,提升孵化 基地 的知名度,同时为入孵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扩张期: 在准备期、实施期都顺利度过后,总结相关的经验,形成自成一体的孵化 基地管理制度,积累相关的社会资源和融资渠道。 然后扩大孵化 基地 的 经营范围 ,引入更多的创业企业,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内容,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七、 开展创业服务与落实退出机制 (一)创业服务 专利转化促进会 成立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规范化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工作。 10 由 市科技局 牵头, 中小企业局 、 社保局、财政局 、经信局、工商联 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服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培训。 (二)考核机制 孵化基地每半年对在孵创业实体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在孵创业实体,孵化基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孵化对象,并帮助分析解决有关问题,敦促其整改;对连续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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