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旅游协会章程内容摘要:

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 七 条 本会每 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经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的,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 5 第十 八 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数的 1/3。 第 十九 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五)决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 六 )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 (七) 领导 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 一 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届会员大会追认。 1/3 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的,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 二 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秘书长一人。 会长、副会长从理事中经民主选举产生。 秘书长为专职人员,从理事会中竞选产生,或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聘任的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6 第二十 三 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社会信用良好; (二)熟悉行业情况,被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三)热爱 协 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 四 条 本会会长、副 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3年。 上述负责人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 2/3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 五 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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