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行政、企事业单位拖欠贷款。 经调查核实,具备偿还能力的单位,要在 今年 12 月底以前全额还清;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的,按照清理盘活的思路,采取“债务认定、新息不欠、逐年还本、老息滞后处理”的措施,完善担保手续,签订还款协议。 由个人举债(或担保),私贷公用的,按照“谁签约,谁 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处理原则,用款单位有偿还能力的,在 今年 12 月底以前全额还清;暂无偿还能力的,比照上述清理盘活的进行处理。 村组集体拖欠贷款。 在全面清理核实债务数据,确定贷款余额的基础上,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债务关系,采取措施积极偿还。 贷款用于集体项目,经调查核实,村组集体具备偿还能力的,要在 今年 12 月底以前全额清还本息;目 前没有偿还能力的,要清理核定,落实债务,将所欠贷款纳入“消赤减债”计划,化解债务风险。 对由村组集体承贷,农户使用或直接受益的贷款,将贷款偿还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受益人。 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由修山镇人民政府协助农村信用社,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各类关、停、并、转企业拖欠贷款。 依法保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及时把原有贷款重新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有资产的,通过法律程序公开拍卖资产偿还贷款。 但经营状况不佳或生产处于停滞状态的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置换 清收、以物抵贷等方式,抵偿农村信用社贷款。 对清收难度较大的关、停、并、转企业贷款,采取打包出售、奖励清收等有效手。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