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容摘要:

目的依据及要求 1 粉煤灰 细度 需水量比 烧失量 安定性( C 类粉煤灰) 同一厂家 相同级别 连续供应 200 t/批 (不足 200t,按一批计)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 2 粒化高炉矿渣粉 比表面积 流动度比 活性指数 同一厂家 相同级别 连续供应 500 t/批 (不足 500t,按一批计)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 3 硅灰 需水量比 烧失量 同一厂家连续供应 30 t/批(不足 30t,按一批计) 本规范表 4 钢渣粉 比表面积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 安定性 同一厂家 相同级别 连续供应 200 t/批 (不足 200t,按一批计)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 《钢铁渣粉》 GB/T282932020 5 沸石粉 吸氨值 细度 需水量比 同一厂家 相同级别 连续供应 120t/批 (不足 120t,按一批计) 产品标准 6 石灰石粉 细度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 MB 值 同一厂家 连续供应 200 t/批 (不足 200t,按一批计) 本规程 7 复合矿物掺合料 细度(比表面积或筛余量) 流动度比 活性指数 同一厂家 连续供应 500 t/批 (不足 500t,按一批计) 本规程 注:可根据需要检验表 以外的其他项目。 矿物掺合料的验收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物掺合料的验收按批进行,符合检验项目规定技术要求的可以使用。 2 当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降级使用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存储与标识 矿物掺合料存储时,单独存放,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杂,防止受潮。 存储期超过 3 个月时,使用前应进行复验。 矿物掺合料标识应清晰准确,标识内容包 括产品名称、级别、厂别、检验状态等。 9 6 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基本规定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和混凝土的耐久性以及施工要求,采用实际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的规定进行。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物掺合料品种和掺量,应根据矿物掺合料本身的品质,结合混凝土其它参数、工程 性质、所处环境等因素,参考以下原则选择确定: 1 混凝土的水胶比较小、浇筑温度与气温较高、混凝土强度验收龄期较长时,矿物掺合料宜采用较大掺量; 2 混凝土构件最小截面尺寸较大时,例如大体积混凝土、水下工程混凝土以及有抗腐蚀要求的混凝土等,可在表 、 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矿物掺合料的掺量; 3 对于最小截面尺寸小于 150mm 的构件混凝土(例如现浇楼板混凝土),宜采用较小坍落度,矿物掺合料宜采用较小掺量; 4 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或环境温度较低条件 下施工的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宜采用较小掺量。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 的规定,配制 C15 强度等级及以下的混凝土,可不受此表限制。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要求 表 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 最大水胶比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kg/ m179。 ) 素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室内干燥环境 无侵蚀性静水浸没环境 250 280 300 室内潮湿环境 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冰冻线以下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280 300 300 水位变动区环境 水位频繁变动区环境 露天环境 冰冻线以上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320 10 冬季水位变动区环境 受除冰盐影响环境 330 盐泽土环境 受除冰盐作用的环境 330 矿物掺合料品种和等级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条件确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 的规定;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宜符合表 的规定。 在无筋混凝土中,粉煤灰的级别和最大掺量可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表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 F 类 Ⅰ、Ⅱ 级 ) ≤ ≤ 45 ≤ 35 > ≤ 40 ≤ 30 粒化高炉矿渣粉 ≤ ≤ 65 ≤ 55 > ≤ 55 ≤ 45 钢渣粉 - ≤ 30 参照产品标准 ≤ 20 硅灰 - ≤ 10 ≤ 10 石灰石粉 - ≤ 25 ≤ 20 沸石粉 - ≤ 15 ≤ 15 复合掺合料 ≤ ≤ 65 ≤ 55 > ≤ 55 ≤ 45 注: 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 20% 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2 、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C 类粉煤灰用于结构混凝土时,安定性应合格,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但不应超过本表中 F 类粉煤灰的规定限量。 C 类粉煤灰不得用于硫酸盐侵蚀环境下的混凝土工程及 掺加膨胀剂或防水剂的混凝土。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表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 F 类 Ⅰ、Ⅱ级 ) ≤ ≤ 35 ≤ 30 > ≤ 25 ≤ 20 粒化高炉矿渣粉 ≤ ≤ 55 ≤ 45 > ≤ 45 ≤ 35 钢渣粉 - ≤ 20 ≤ 10 石灰石粉 ≤ 20 ≤ 15 沸石粉 ≤ 10 ≤ 10 硅灰 - ≤ 10 ≤ 10 复合掺合料 ≤ ≤ 50 ≤ 40 > ≤ 40 ≤ 30 11 注 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 20% 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强度影响系数参照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 和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执行。 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首先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它性能要求确定配制 强度,选择用水量和砂率。 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进行系统配合比试验,建立胶水比与强度关系式时,可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并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按经试验建立的强度关系式计算混凝土的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及其他组分的用量。 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掺量(β b)宜按表 和 选取。 掺合料用量的确定 矿物掺合料用量( ma)按式( 61)确定; ma= mbβ b … … ……… … ………… ……( 61) 式中: ma —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 kg/m3) mb —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 kg/m3) β b— 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用量的百分率( %) 计算每立方米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水泥用量( mc) mc= mbma …… ……… … ……………… ( 62) 按重量法或绝对体积法确定单方混凝土的砂、石用量。 外加剂的掺量应按胶凝材料用量的百分比计。 通过试配调整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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