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手册(08)内容摘要:

导单位意见(加盖公章)、指导教师意见 及参加成员家长的书面同意书 (要有家长亲笔签字) 等。 否则, 将不予办理审批事宜。 行前,须向校团委提交经批准的浙江大学学生 出国、赴港澳、赴台湾地区任务批件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第五条 活动计划书内容需包括活动内容、人员组成、目标地情况介绍、活动时间表等。 第六条 原则上不批准社团出国出境参加对参加成员人身安全有潜在威胁的活动。 第七条 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进行出国出境活动,必须事先向校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和预算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本细则第 三 、第 四条规定的准备工作。 19 第八条 若社团在出国出境活动中需要使用“ 浙江 大学”标识或以“ 浙江 大学”名义活动,须通过校团委向校长办公室提交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凡国外境外单位邀请社团进行出国出境活动的,社团应及时详细向校团委报告,是否接受邀请由校团委研究决定。 社团无权在未经校团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 接受邀请。 否则,一切后果由社团承担。 第三章 出国出境 活动的管理 第十条 社团组织出国出境活动,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参加; 若社团提出请求,校团委可视情况为社团出国出境活动安排领队老师。 第十一条 社团在境外活动中应保持与校团委的联系 ,并定期汇报活动进程及活动影响。 第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形者,校团委有权命令社团活动立即停止返校: (一)进行与申请内容无关的活动; (二)进行违反有关外事规定的活动; (三)进行或配合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四)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五) 临时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六) 校团委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社团在境外应及时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浙江 大学当地校友会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第十四条 社团进行境外活动时,须与当地接待单位、政府 机构、群众组织等和睦相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不得做有损中国和浙江大学 形象的行 为。 第十五条 社团在境外活动时,如接受媒体采访,所谈内容应严格限制在本次活动内容范围之内,不得发表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相悖及有损中国和 浙江大学 声誉的言论。 第十六条 如社团违反上述细则,校团委将依照《浙江 大学学 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社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20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为《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补充细则,适用于浙江大学校内一切学生社团。 凡以前规定和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共青团 浙江 大学委员会。 21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宣传管理条例(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所称宣传的主要方式为:学生社团的公开张贴物、内部刊物、网络宣传等。 第二条 学生社团宣传的内容应该积极、健康,各种宣传方式的运用应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二章 公开张贴物 第三条 公开张贴物包括海报、横幅、通知、启事、广告等一系列公开在校园内张贴传播的宣传品。 第四条 公开张贴物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型、涉外活动的宣传品张贴必须经由社团管理部门审批,一般活动的宣传品张贴必须经由指导部门审批。 必须在校内允许的场所张贴。 专用的布告栏、宣传栏上未经批准不准张贴。 署学生社团正式名称。 内容真实、健康,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严禁使用不文明和淫秽文字。 第三章 内部刊物 第五条 内部刊物是指学生社团内部编写编印的定期或不 定期的社团印刷物。 第六条 内部刊物第一次出版前,社团负责人提前两周向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按要求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刊物名称、宗旨、主要内容; 发行方式、范围; 经费来源; 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刊物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2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 七 条 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内部刊物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准予登记。 第八条 刊物的主办单位负责人、刊物的主编以及出版刊物的单位负责人对刊物的内容、交流及张贴、散发负有主要责任。 第九条 经批准印刷出版的刊物须在出版后两天内送社团管理部 门备案,各类出版物原则上限于校内交流。 所有批准印刷出版的刊物,如需与校外单位交流,须在交流两个工作日前向校团委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 四 章 网络 第十 条 网络宣传包括社团网站(主页)、 BBS 版面(论坛)等其他网络传播形式。 第十一条 社团网站(主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条例。 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事先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 社团对其网站(主页)上的内容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社团 BBS 版面(论坛)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条例。 社团开设 BBS 版面(论坛)须 事先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 社团负责人对其 BBS 版面(论坛)的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 网络言论不受法律保护,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情况有权及时处理。 凡属内容反动、淫秽或有人身攻击、造谣惑众,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相应做出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四 条 本条例 为《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的补充细则, 自 2020 年 3 月30 日起施行。 第 十五 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所有。 23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 由社团 发起人向社团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① 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答辩资格 社团指导中心委托社团联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社团发起核心成员参加答辩② 答辩委员会讨论分析答辩结果,并将答辩意见上报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批准成立社团名单公示 ③ 颁发《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证书》,社团正式成立④ 填写《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以备案 ① 材料上交地点: 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社团联办公室小剧场 302 室 申请成立 所需 具体材料 (均为一式三份 ): (一 )社团成立申请书,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社团章程; (三)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书面意见; (四)社团活动范围及内容、形式; (五)社团组织机构设置,发起人个人简历及指导老师简历; (六)社团财务制度及活动经费来源说明。 将相关申请资料的电子稿以 “ 申请 成立浙江大学学生 社团 ” 为标题发送到社团联邮箱( ) ② 参与答辩人员应包括: 社团管 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答辩时间: 每月 15 日前(包括 15 日)上交申请资料的社团在本月最后一个周六或周日进行答辩;15 日后上交材料的社团与下个月申请的社团一起参加答辩 ③ 答辩意见上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得出通过批准名单,名单在 挂出并公示 ④《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证书》领取地点: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社团联办公室小剧场 302 社团联办公室紫 金港小剧场 302 经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讨论,公示结果 由 社团指导中心 将答辩意见反馈相关申请人。 通过 不通过 ⑤ 答辩不通过的社团,在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成立答辩。 三个月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24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注册流程 社团上交材料至社团联① 注册完成,发放《浙江大学学生社团资格证书》 ② ①材料上交时间:每学年九月 ~十月 材料上交地点:社团联办公室紫金港小剧场 302 室 注册所需具体材料: (一)上学年工作总结; (二)本学年工作计划; (三)当前财务状况和本学年经费预算; (四)主要负责人 及其他重大变更; (五)《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 (六)指导老师和指导部门愿意继续指导的书面申明(需签字盖章,并附意见) 社团联对资料进行核实、整理和归档 ② 资格证书领取地点:社团联办公室小剧场 302 室 社团联将资料整理情况上报社团指导中心 补交材料交至社团联 ③ 资料不完整 资料完整 ③ 补交 材料上交时间:通知后三日内 材料上交地点:社团联办公室紫金港小剧场 302 室 由社团联重新核实、整理和 归档 25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注销流程 社团负责人提出注销申请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进入注销流程① 注销公示一周 ② ① 强制注销情况: 实际会员人数不足 20人者; 学年初未按照规定进行注册者; 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管理混乱者; 学生社团核心成员提出书面解散申请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该解散申请需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连续两年浙江大学学生社团综合评定不合格。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被暂停开展活动,限期整改未有成效者。 公示无异议,注销完成 备注: (一)社团更改名称须重新注册;如果名称和性质同时改变的,视为原社团注销,并应申请成立新社团; (二)被注销社团所有财产由社团指导部门处理 若有异议,则向社团指导中心反馈 社团指导中心组织进行审核 ② 调整注销名单 ② 结果公示地点: 团委网站 社团之家 26 社团活动申请流程 下载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① 社团指导单位或社团指导老师签名及盖章 社团联合会备案、盖章② 大型活动 对外 活动 浙江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审批③ 普通 活动 完成 ② 社团联值班地点: 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02 室 ③校团委 社团指导中心 地点: 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B 座 319 室 ① 下载活动申请表格: 校团委网站: 社团之家网站:sid=348 温馨提示 : 办理活动申请的人必须熟悉整个活动的具体流程,以便对于活动的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准确地得到解决,使活动办得更加成功。 活动须附有详细活动策划书、活动预算、安全方案。 特别 是校外活动,安全必须放于首要地位。 对于讲座及培训活动,必须注明是校内还是校外,若是校外则必须附上相关人员的简单介绍。 社联值班时间: 校团委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 中午: 12: 00— 12: 50 上午: 8: 30—— 12: 00 晚上: 18: 15— 20: 30 下午: 13: 00—— 17: 00 周日 晚上 18: 30— 19: 30 活动申请 表 格 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留社团,一份留社团联合会。 27 学生社团 素拓 立项流程 温馨提示: 一般院级学生组织、社团、社团联合会等所举办的较有意义的活动均可申请素拓予以通过。 但若只是某个组织的成立,而没有开展具体活动的一般不予通过。 对于有第二课 堂加分的活动,审核时需注意是否有充足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第二课堂加分规定 (具体参见“浙江大学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 )。 所有的项目在立项时都须有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书面证明材料均可。 其中有第二课堂加分的项目须附上电子版的加分名单。 社团申请素拓立项或第二课堂加分可以在活动申请表上相应处注明,可以用来代替 “浙江大学素质拓展认证项目正式立项申请表(集体)”。 填写活动申请表 ① 时注明是否申请素拓立项或第二课堂加分 交社团联合会备案 社团在活动结束后在素质拓展 网② 上交一份素拓立项申请表,写明活动的基本信息 并上传相关资料 社团联于活动结束后把相关书面立项申请表上交校学生素拓认证中心 校学生素拓认证中心 对 活动进行 书面审核及 网上认证 ① 表格下载: 校团委网站:?ArticleID=5088 社团之家网站:shetuan/?newsid=348 ②素质拓展网网址: 28 社团具体立项流程 一、 需要申请素拓立项或第二课堂加分的社团活动,随活动申请一起办理。 社团活动负责人只需在填写活动申请表时注明是否需要素拓立 项或第二课堂加分即可。 二、 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将需要申请素拓立项或第二课堂加分的其中一份申请表置于素拓文件夹中,同时值班人员提醒社团相关人员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网上申请。 三、立项要求是先进行书面申报再网上申报,二者缺一不可。 社团可以在提交完活动申请表并举办完活动后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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