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方案内容摘要:

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二)信息的分析和利用 县 疾控中心应对辖区死因登 记报告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半年、年度死因分析报告,报州疾控中心和县 卫生 和人口计划生育 局。 发现某些疾病死亡水平异常波动时 , 应及时向州疾控中心和县 卫生 和人口计 划生育 局报告,并向责任报告单位或报告人 进行反馈。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安全 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 严格 按照本规范要求 , 对系统进行操作,做到专人、专机运行使用 信息 系统,严禁使用公共场所(如网吧)的计算机登录《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 用户应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8 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或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登录用户需经培训考核合格,由 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具备正式系统使用权限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测 试系统。 账号安全 用户的账号密码应由 8 位以上的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用户如发现账号信息泄露,须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报告县 疾控中心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账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 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修改密码,恢复该账号的报告权限,同时进行书面记录。 用户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待原账号信息修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用户与权限管理 《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县 疾控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负责。 各单位死因报告人员按要求填写《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经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 县 疾控中心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上级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根据 我县 实际情况,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死因报告与统计工作人员的技术需求,定期组织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负责对辖区内 各 医疗单位 及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 网络直报的《死亡 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进行根本死因编码并查重。 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定期分析 我 县居民病伤死亡的9 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利用,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报告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向下级机构反馈相关信息。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种死因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 定期与 县 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制定考核方案, 每年至少一次 对辖区内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 质控和考核,撰写工作通报,及时反映评估结果。 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死亡漏报调查。 (二)妇幼保健院职责 县 妇幼保健院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 5 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 负责泸桥镇农村户籍死亡病例的报告, 具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报告的相关职责。 除做好机构内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外,还应根据出生监测数据,为死因监测工作提供出生个案资料和出生人口资料。 (三) 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及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 职责 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及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 应明确职能部门,设立专门岗位,由专人负责院内死亡 个案的信息收集、核实、死因调查和网报。 认真执行本 方案 与相关 文件 ,建立健全本单位死因登记信息管理制度。 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落实 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各科室医务人员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对死亡原因按照 ICD10 进行编码,审核、登记后通过网络上报。 10 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参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有计划 地 对院内新进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 死 因监测信息数据 漏报。 协助 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 县 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因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县 民族医院除以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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