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期股激励方案内容摘要:

日即是期股授予日。 第十八条 期股的股票来源是指可供期股被授予人购买的股票,现有国有法人股股东出让的股份、增发的流通股等等。 第十九条 若期股的股票来源为现有国有法人股股东的转让,则期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有: ( 1)股东大会通过本《管理制度》前一年度或中期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 ( 2)股东大会通过《年度计 划》前一年度或中期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期股的股票来源为新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则期股价格为社会公众股的发行价格。 第二十条 期股的行使期限是指股权转让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获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至期股受让方完全取得所获期股对应股票的这段期限。 期股被授予人取得期股对应股票的日期以这部分股票转移至被授予人拥有的或公司、大股东专门为其开设帐户中,被授予人拥有所有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期股的数量是指期股被授予人可最多购买的股票数量。 第二十二条 若股票来源为现有国有法人股股东的转让,则在期股的行 使期限内,若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方式造成公司股本变动时,期股的价格、数量亦应随之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期股的资金来源是指期股被授予人购买股票可以使用的资金,如风险抵押金、公司的激励基金、期股行使期限以内期股对应股票应得的股利、被授予人的自有资金等。 这里的激励基金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分配给被授予人的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期股的行使价格、行使期限、数量和股票、资金来源由薪酬委员会在《年度计划》中制定,股东大会通过,但需有关部门批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后方可最终确定。 第六章 期股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与《年度计划》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受让方即需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 10%作为首期付款,也称风险抵押金。 第条风险抵押金划至期股帐户,由薪酬工作小组管理。 第条受让方不可转让其所持的期股。 第二十五条 与《年度计划》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期股受让方即拥有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