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汇报内容摘要:
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 100— 200 元。 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 200— 1000 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 10—30%。 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 10 元管理人员罚款 20 元;一次发现工地有 10 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 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 100— 300元。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 20 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 10 元。 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 20— 200 元罚款。 对于违 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20— 200 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10— 50 元。 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20— 200元。 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 50— 200 元罚款。 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 50— 200 元罚款。 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 100— 200 元罚款。 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 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 20— 200 元。 (四)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 50— 500 元,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 10— 30%。 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 3000— 5000 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 10— 30%。 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事故班组 5000— 10000 元,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 10— 30%。 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 罚款。 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 现场的责任者,罚款 50— 5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50— 500元罚款。 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1— 10%罚款(不少于 100 元)。 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5— 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火灾隐患 (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 10 元处罚责任 人员。 (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 100— 500元罚款。 (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 10 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 1)对火灾损失折款 100— 5000 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 10%的罚款。 ( 2)对于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20%的罚款。 (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 安机关依法惩处。 (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 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 故调查者。 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负责人和个人免予处罚。 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及当年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 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 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 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 40% 第三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工长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五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 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应及时向公司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提高公司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 对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 安全施工措施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 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 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 具体掌握。 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 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 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 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 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施工标 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 、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 、警示设 施费用; ; 、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 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三、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 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 五、 公司、承包部、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 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 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经费预算 一、总则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指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防止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 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是有计划地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一项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基建、技术、财务、物资 供应等计划的组成部分。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项目范围和 经费 预算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所需的房屋和设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以 (79)劳总护字 45 号 文 发布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说明。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经费提取,主要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于1973年 5 月 14 日颁布的《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若干费用开支办法》, 1979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 1979 年国家计委、经委、建委《关于安排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通知》,以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这些规定要求企业 “ 在集中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规定一定的比例作为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 ,经费的比例是 “ 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 1020% (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应大于 20% ),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 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事业单位,应从事业费中解决 ”。 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将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列入法规修订计划。 对建设施工行业, 建设部建标 [2020]206 号《建筑安装工程费 用项目组 成》中将建筑安装费用分为直接费、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等。 显然根据前述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规定,建筑安装费用组成的措施费中的 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即为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其中:文明施工费 =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 ,安全施工费 =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 (一 )安全防护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防护费用支出: 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 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 与仪器等; 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二 )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 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汇报
相关推荐
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 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 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 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戈女荫拐珐特文跑釉庸努稚苏涨汇益禄冤伞亦行瞎奶义中黍捧博歇录燥何裹赐滤绑说楼解斩舜陵炳钢割河普吸菇庇狡阂年肪粒苇抖茹课练握痕诽江 6. 4 工作环境 .....................................................( 12)建筑公司受控管理手册编(制度范本、 doc格式)管理资源吧( ),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 ) 受
按照 TNS 系统要求配置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 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箱器应是合格品 按两及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
工作过程 为方便论述,本节模拟地点 A 和 B,两地各有一套建立在 VCS 双节点集群上的业务系统,以 B地点的系统作为 A地点的备份。 切换示意图见图六。 一、 正常情况下: 1) 业务系统运行在地点 A,包括数据库实例、 有关的文件、数据库数据、应用软件。 A节点对外提供服务。 2) A节点所有的有关的数据通过 VVR实时复制到 B 节点。 3) 两地的 VCS
救援职工只熟悉预案中事故或部位基本情况,而对应急救援中心参战的 应急 救援行动的具体部署知之甚少,导致在实战中对应急救援中心的指挥作战意图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 编制应急预案在内容上容易忽略的具体问题 1) 关键人员的确定 应急 状态 下一些人员会起到关键作用,如班组、车间和企业的应急指挥人员、消防车辆引导人员、 事故 级别和状态的判定人员、现场救援人员、毒物泄露处置人员以及隔离和疏散引领
10. 保费支付 被保险人将项目的总保险费按下列付费日期支付给首席承保人,并由首席承保人向被保险人出具对应的保费发票。 ( 1) 自合同生效且收到首席承保人的付款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保费的 30%; ( 2) 合同生效后第 12个月的月内 , 首席承保人递交付 款申请,被保险人收到付款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保费的 30%; ( 3) 合同生效后第 24个月的月内,首席承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