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妇幼保健院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内容摘要:

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18 (三)总结阶段( 11 月 1 日 11 月 10 日)。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 11月 10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加 强领导。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统筹推进。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督查考核。 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 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 2020〕 35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15日~ 7 月 25 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 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19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 教育 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 4 月 15 日 — 4 月 25 日) 各科室(大队)、 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 4 月 22 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4 月 25 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 4 月 26 日 — 7 月 15 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 7 月 16 日 — 7 月 25 日) 7 月 16 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 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20 (三)廉洁自律。 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 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 设计 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 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 6 月底前完成。 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 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 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 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 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 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 21 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 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 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20〕 76 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 2020〕 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 ,消除设计 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 2020〕 110 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依法做 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 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 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20〕 88 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 22 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 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 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 工作意见 ,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 ,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 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组织开展 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 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 2020〕103 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 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23。 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 统计 、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 食品 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