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制度内容摘要:

具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4 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径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搞错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瓶。 用过的安瓶等应保留到病人出手术室后丢弃,以便复查; 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严防起火爆炸,各种麻醉气体钢瓶颜色要标志醒目; 没有麻醉机设备,严禁开展手术的麻醉工作,施行椎管内麻醉必须能 掌握气管插管术。 上岗工作不到一年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者不能独立担任主麻;严禁没有学历、非麻醉专业医师和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麻醉工作,不允许一位麻醉医师同时实施两台手术的麻醉; 新技术的开展、新方法的使用和新药品的引进,必须经科主任的同意并经医院批准,并按照认真讨论后的预定方案实施; 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 全麻、病情危急和疑难病例的手术一律不准交班,要协同处理。 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围麻醉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采取处理措施,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麻醉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均应进行全科讨论,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医疗事故、严重差错须向医务部报告。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用药均凭处方领取,麻醉结束当日,由麻醉医师书写处方,专人统一领取;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定期清点,保证供应; 麻醉药品哌替啶、吗啡、芬太尼等应严格管理制度,各级医师必须坚持医疗原则,正确合理使用,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使用药品时 应注意检查,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瓶盖松动不用,说明不详不用,变质混浊不用,安瓶破损不用,名称模糊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麻醉后病人随访三天,对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和检查; 每次随访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发现不良情况应继续随访; 有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病房主管医师共同处理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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