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务半径内可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 规定的八类公共设施中的五类。 设计 阶段评审方式 :住区规划设计图纸、住区总平面图、相关分析图(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说明、与周边相关城市设施是否协调互补,以及是否将相关项目合理集中设置)。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现场核实。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系指建筑尚未达到使用年限且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 对旧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 如果建筑选址在荒地、废地等无旧建筑的空地上,或旧建筑面积在 200m178。 以下,或旧建筑的使用年限已过时,此项不参评。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旧建筑评价分析资料(场地地形图、相应的环评报告书(表)、检测评估报告、处理方案等)。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18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规定。 合理规划布局,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中 3 类、 4类标准适用区域的住区,不少于 70%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可开启外窗处室外的等效声级白天不大于 60dB(A),夜间不大于 50 dB(A);位于2 类标准适用区域的住区,不少于 70%住户 的卧室、起居室可开启外窗处室外的等效声级白天不大于 55 dB(A),夜间不大于 45 dB(A)。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中对于不同类别居住区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 环评报告书(表); 场地环境噪声分析计算报告; 噪声现场测试报告。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 规划设计阶段,应采用计算机模拟手段优化室外设计,采取相应措施改 善室外热环境。 以夏季典型时刻的郊区气候条件(风向、风速、空气温度、湿度等)为例,模拟住区室外 高处的典型时刻的温度分布情况,要求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 或 满足以下任三项也可视为本条款达标: ( 1)住区绿地率不小于 35%。 19 ( 2)硬质地面遮荫或硬质地面铺设浅色材料有利于降低人行区域的温度,为便于评价硬质地面的遮荫比例,成年乔木平均遮荫半径取为 4m,棕榈科乔木平均遮荫半径取为 2m。 住区中不少于 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 的浅色材料。 ( 3)无遮荫的地面停车位占地面 总停车位的比例不超过 10%;无遮荫的硬质地面停车率是指无遮荫的硬质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与总停车位的比例。 如果地面停车位受植物遮荫或设置了遮阳棚或地面为透水地面,可不计入无遮荫的硬质地面停车率的计算。 ( 4)不少于 30%的可绿化屋面实施绿化或不少于 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 ,平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 ;可绿化屋顶是指除掉设备管路、楼梯间及太阳能集热板等部位之外的屋面。 对于高反射率的屋面的评价而言,楼梯间等要计入评价范围,设备管路、太阳能集热板等部位不计入。 ( 5)建筑外墙为浅 色饰面,各墙面太阳辐射总吸收率小于。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热岛分析计算报告或小区规划设计图纸、说明、建筑总平面图(标明技术经济指标)、景观施工图纸及说明。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热岛分析计算报告或热岛强度测试报告。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规划设计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预测分析和优化,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 20 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布局,使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 高处风速 V5m/s,风速放大系数不得大 于 ,且有利于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住区不出现漩涡和死角。 对建筑的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进行优化设计。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 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建筑总平面图。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或现场检测报告。 根据陕西省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 100 m2绿地上不少于 3 株乔木。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城市绿地设计规 范》 GB50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 784号)、《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 的规定,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藤、草相结合的景观结构配置,以提高绿地的空间利用率、增加绿量。 乔木产生的生态效益远远大于灌木和草坪等产生的生态效益,不但可以改善住区的生态环境,还可为居民提供遮阳、游憩的良好条件。 为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每 100m2 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 3 株,灌木量不少于 10 株。 ( 2)保留利用住区内胸径大于 100mm 的成年树木。 满足第一条 则判定该项达标,两条均满足则得较高分。 21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景观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种植施工图纸; 苗木表。 建成后评审方式: 景观设计竣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种植竣工图; 苗木表; 现场核实。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 场地规划中应重视住区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及与城市交通网络的有机联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 [2020]73 号)和《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应不超过 500m,且有 2条及以上公交路线,或距住区出入口 800m 内有地铁站。 居住用地内配套设置的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 [2020]73 号)的规定配置。 建筑配建停车位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的 10%;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50 米。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项目所在地交通地图; 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交通分析图); 建筑总平面图。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 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现场核实住区公共交通网络(住区交通工具和停车设计等)。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荫、覆绿。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22 本条款所指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等于 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 “透水地面面积比 ”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根据《中国生态居住技术评估手册》的规定,硬质地面和不透水地面要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 荫、覆绿,遮荫率需达到 30%。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 45%。 透水地面必须附有透水断面设计,不允许在透水表面下设置非渗透性结构层。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 景观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场地铺装图。 建成后评审方式: 景观竣工 图纸 及设计说明; 场地铺装图;现场核实。 优选项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居住建筑规范》 GB5036《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 [2020]73 号)和《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的规定执行。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 与地面建筑面积之比不小于 20%。 2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考虑下列因素: ( 1)应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相结合,统一规划,科学地协调地上与地下空间的承载、震动、污染、噪声以及地下水位,处理好地 23 下室入口与地面的有机联系等问题,既避免对已有设施造成损害,又预留与未来设施连接的可能性,满足人防、消防及防灾规范的要求。 ( 2)应遵循分层分区、综合利用、公共优先以及分期建设的原则。 ( 3)应考虑对空间资源的保护,在浅层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再向深层空间发展。 ( 4)对于人员活动频繁的地下空间应满足空间使用的安全、便利 、舒适及健康方面的要求,配置相应的治安、环卫、安全、通迅及服务等设施,设置符合人行为习惯的引导性标志以及供包括残障人在内使用的电梯或斜坡道。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评价方法应通过论证,依据评价的原则与条文说明,由专家根据建筑区位、场地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四项因素对其合理性进行判断,给出其得分值。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各层平面图(其中地下室各层平面图需标明地下室空间使用功能); 专家论证结果。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现场核实。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 对 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相关标准。 城市的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坑等)、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选用这些用地是建筑节地的首选措施,既可变废为利改善城市环境,又基本无拆迁与安置问题。 绿色建筑场地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废弃场地,但应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或处理。 例如,对坡度很大的场地,应作分台、加固等处理;对 24 仓库与工厂的弃置地,应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进行相应处理后方可使用。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废弃场地利用资料(场地地 形图、相应的环评报告书(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处理方案等)。 建成后评审方式: 同设计阶段审查资料。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形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 50%,可绿化屋面是指除掉设备管线 、楼梯间及太阳能集热板等部位之外的屋面。 对于屋面无可绿化面积的项目本项不参评。 在可垂直绿化的墙面、护栏、小品等位置采用了垂直绿化形式。 本条款不参与达标,如满足则可增加得分。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 垂直绿化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 种植施工图。 建成后评审方式: 屋顶绿化设计竣工资料及说明; 垂直绿化设计竣工资料及说明; 种植竣工图; 现场核实。 控制住区光污染。 25 依据《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住区光污 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选择硬质、软质材料时需考虑对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并用以调节室外居住空间受光面与背光面的不同光线要求;住区小品设施设计时宜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户外活动场地布置时,其朝向需考虑减少眩光。 控制室外照明中射向夜空与住户外窗以及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 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 不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幕墙采用反射比不大于 的玻璃或其他材料,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使用幕墙时,采用反射比不大于 的低 反射玻璃或其他材料。 本条款不参与达标,如满足则可增加得分。 设计阶段评审方式: 建筑立面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照明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建成后评审方式: 建筑立面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照明竣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现场核实。 26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居住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和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规定。 居住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的优劣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同时节能是绿色建筑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 本条款为控制项,是必须达标的项目。 西安市在全省率先 颁布居住建筑节能 65%的标准,因此西安市的居住建筑必须满足《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 6144/J 10943 所要求的居住建筑热工设计与暖通空调设计的规定。 除西安市以外,陕西省各地区居住建筑的热工设计与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 DBJ248 与《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主要内容。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主要是指外墙、屋顶、地面的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和(或)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建筑体形系数。 暖 通空调系统的节能要求主要是控制设备的能效比、管网系统的输送效率等。 判断节能设计是否达标,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都提供两条并行的路径,一条是直接判断相关的一系列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条路径是通过复杂的计算,证明能耗被控制在规定的水平。 这两 27 种方法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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