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摘要:

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 3)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 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的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4)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 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5)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 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6)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量不超过 ~瓶。 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7)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 氧气剩余压力要在 ~ 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 10~ 50℃时,留 ~ 以上。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施焊工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 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 .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 60%~70%. 4)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接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 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检查 是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1)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接爬梯、登高。 12)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4)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 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 开 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5)工作完毕,应将氧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 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以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 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装卸、搬运碎沥青,沥青,必须酒水,防止粉末飞 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 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离建筑物25m;锅一烟囱的距离应大于 80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 2m;火口与锅边,应有 70cm 的隔离设施。 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 5m。 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 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 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 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 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三分之二。 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 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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