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各窗口办事流程内容摘要:

相关科室会审; 局领导审核; 有批准权的人7 个工作日(不包括公告及政府审批时耕地占用税 35元 /亩; 耕地开垦费 10元 /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 15元 /平方米; 征地管理费: 11 究报告批复; 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登记表(中介机构编制,国土部门备案;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征地事务所提供,包括批复、县政府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土地补偿证明(村委会证明或发票);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落实证明(社保局或县政府提供)。 民政府审批; 签订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拔决定书)。 间) 一次性征用耕地50 亩以上(含 50亩),其它土地100 亩以上(含100 亩)的,按征地费总额的 3%收取;征用耕地 50亩以下, 其它土地 100 亩以下,按征地费总额的4%收取。 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成本回收款(收取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成本回收款的不再收耕地开垦费)。 政府投资项目。 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书(表)(有资质中介编制) 或登记表 ; 重大、重污染建设项目提供环评会审纪要,敏感项目审批前需公示 10个工作日。 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审核; 领导审批。 报告书(表) 7 个工作日,登记表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 所有 项目。 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申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 份。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申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0 份。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受理; 现场勘查; 组织预审或进行咨询评估(不占审批时限,其中方案报告表不需此环节); 批复。 报告书 7个工作日,报告表 3个工作日 草地、林地等植被设施 12元 /平方米; 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征收; 所有 项目。 人防办 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批 设计单 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初步设计批复 (简化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纪要) 文件 1 份; 总平面图 1 份 ; 人防窗口受理、审核; 领导审批。 3 个工作日 不收费 ; 所有 项目。 12 防空地下室 上部建筑首层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人防专项审查合格的 防空地下室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平战转换预案),附光盘。 施工图加盖人防专项审查合格章;建设单位提供 6 份,本办留存 1 份。 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人防专项审查报告 1 份。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 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申 请书); 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 而 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 的证明材料;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1 份; 土地用途证明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 总平面图(送审 5 份,本办存档 1份)、建筑施工图(送审 6 套,本办存档 1 套)。 1、审批中心人防窗口受理、审查; 2、审批。 3 个工作日 标准:应建未建或少建的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2020 元;依据:浙价费〔 2020〕121 号;适用范围:上塘、瓯北、桥头、桥下、乌牛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 所有 项目。 气象局 防雷装 置设计审核 (施工图设计审核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一份); 扩初会审批复(简化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纪要)文件(复印件一份);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一份); 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一份); 按有关规定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一份。 审批中心气象窗口受理; 审批服务科 审核; 领导审批。 3 个工作日 不收费 ; 所有 项目。 消防大队 建 筑 工 程 消 防 设 计 审 核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复印确认章); 消防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 1/500 实测总平图;发计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建筑红线图一份; 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全套土建、水、电、暖通、燃气、消防系统图纸和图纸光盘;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 法定资格的单位承担。 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工程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经办人员现场查看、审核; 领导审批; 窗口发送。 7 个工作日 不收费 ; 所有 项目。 13 建设工程(含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备案 备案登记表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00 平方米以上);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 窗口受理; 经办人员审核、现场查验; 领导审批; 窗口发送。 7 个工作日 不收费 ; 所有 项目。 根据规定,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请于 5个工作日内向消防大队窗口并接受检查;对逾期不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将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14 质量监督站 项目名称 需要提交的材料 承办期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施工、监理合同原件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登 记表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原件) 5 个工作日 15 安全监督站 项目名称 需要提交的材料 承办期限 建设 项目 开工 安全 审查 申报条件: 工程已报建,已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承建该工程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已经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已组成。 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与工程相适应,且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已经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和班组都有安全教育计划。 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包和分包、企业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落实,规模与工程相适应,并有维修保养制度。 有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六牌一图”已设置。 现场文明施工有计划,施工现场区域的围挡、临舍、食堂、厕所等已建成或已计划建设; 1现场踏勘。 申报材料: (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 (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需提供电子文档)。 ( 3)《安全建筑工程团体伤害保险单》(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的到位资料(支出计划、施工单位出具预收安全措施费证明和银行出具的安全措施费专项资金账户进帐单); ( 4)中标通知书;永嘉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 ( 5)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完成劳 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人员证书收件凭证(安全员人数建筑 1 万㎡以下为 1 人、 1 万㎡~3 万㎡为 2 人、 3 万㎡以上需 3 人以上)。 ( 7)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 8)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淘汰毛脚手架、钢管扣件式物料提升机、木支撑模版),临时设置原则上不同意搭设临时活动 板房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围墙的搭设方案; ( 9)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注:以上 39 项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 5 个 工 作 日 16 招投标中心(工程招标) 项目名称 需要提交的材料 备注 招标登记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 附: 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立项文件复印件; 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图纸; 建设资金落实文件复印件。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水利、交通、旅游等同) 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须知(如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另提交); 自行招标管理人员汇总表; 招标、咨询代理合同复印件;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投标报名表; 其它。 (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 附: 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立项(或许可)文件复印件; 规划控制条件复印件; 总平面布置图; 第 2 至 7 点同(一)。 (三)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招标: 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 附:施工阶段招标证明材料; 第 2 至 7 点同(一)。 报名阶段 (已盖章的)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 承包报名表、招标单位报名汇总表。 资格预审阶段 资格预审情况报告(预审依据、方法、评委组成等); 附: ① 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 ② 资格预审评审表; ③ 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17 招标文件(初稿) 购领招标文件、图纸等阶段 专家抽取阶段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纪要;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开标、评标阶段 (一) 开标、评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以下复印件: 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表; 投标人开标签到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评标委员会组成表及评标专家签到表; 评委评审报告(含评委评分表、评分汇总表、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询标记录、废标情况说明等); 开标记录表。 (二)投标文件; (三)标底; (四)工程开清单。 (上述资料中评分汇总表复印件、投标文件、标底、工程量清单请当场提交给现场监管人员)。 中标通知书 合同副本 18 中介机构 永嘉县建筑设计研究院 序号 项目名称 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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