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内容摘要:
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 50~ 100 元处罚。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50~ 200 处罚。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 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 1000 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0~ 5000 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 50~ 500 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隐患整改 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安全培训不到位。 违章指挥。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 40~ 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 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不认真执行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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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散拖”和不作为、不会为、 不善为等问题,把学习教育和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力求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深入开展“问责、问效、问廉”专项治理。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组织集中销号整顿,推动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 坚持“实”为要,切实解决组织不到位的问题。 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
设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第二十条 项目部 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十一条 一般 事故隐患由 项目部 监督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逐级上报, 项目部 实施动态监控,督促 项目部 整改。 第二十二条 受检单位(或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对一时不能整改严重威胁施工
分管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凡在责任事故或一类障碍的原因分析中 ,存在下列有关管理方面的问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 1)规章、《规程》制度不健全。 ( 2)职工教育、培训不力。 ( 3)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 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不合格。 ( 4)反事故措施不落实。 ( 5)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 6)违章指挥。
( 2)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相关责任人及整个班组当月风险抵押金; ( 3)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扣相关责任人及全矿风险抵押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4)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照《辛安矿安全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对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的,视情况而定,给予责任人扣除 500— 1000 元工资的处罚; (
”隔离标志,并配备消防设施。 、照明、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防盗、防水、易燃、电击等意外伤害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办公室应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巡检各部门,注意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资料室等部门要配备消防器材。 ,下班要关好水、电、煤气开关及关闭门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行车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定期检查。 ,办公室要即时处理,并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