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内容摘要:

关国际税务(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批。 市退税机关在次月 5 日前对企业退税申报经经办人、科长、分管局领导三级审核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退税部门。 对需要办理退税的,由退税机关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内开具《收入退还书》并办理退库手续;对需要免抵调库的,由退税机关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内出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见附件九)给征税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征税机关 在接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的当月,以正式文件通知同级国库办理调库手续。 四、 出口货物备案管理制度 : 一、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 15 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 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 5 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二、备案要求 (一)备案可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 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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