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内容摘要:

司机室内的噪声不应 大于 70 dB(A)、 客室内的允许噪声不应大于 75 dB(A)。 车辆内部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 GB/ T 14892的规定。 6. 16车辆外部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列车在露天地面水平直线区段自由声场内,以 60 km/ h速度运 行时在车外距轨道梁中心 7. 5 m,轨道梁轨面距地面高 14. 4 m,测量仪器在距地面高度 1. 2 ITI处,测得 的连续等效噪声值不应大于 75 dB(A)。 列车在露天地面水平直线区段自由场内停放,辅助设备正常工 作时,在车外距轨道梁中心 7. 5 m,轨道梁轨面距地面高 14. 4 m,测量仪器在距地面 高度 1. 2 m处,测 得的连续等效噪声值不应大于 75 dB(A)。 6. 17列车牵引动力配置除应满足正常运行要求外,还应满足故障运行和对故障列车进行救援的要求: ——一列处于超员状态的列车,在损失 1/ 2牵引动力的情况下,应能在 60‰ 的上坡道上起动,能通 过坡长不少于 500 m相同坡度的坡道运行到邻近的车站清客,且再以不小于 15 km/ h的速度 返回车辆段。 ——一列处于空载状态的并且技术状态良好的列车,与一列相同编组且处于超员状态以及失去全 部牵引动力的列车连挂,应能在 60‰ 的上坡道上起动,能通过坡长不少于 500 i71相同坡度的 坡道,运行到邻近的车站清客,且再以不小于 15 km/ h的速度返回车辆段。 6. 18辅助电源应具有扩展供电的功能,当列车中有一套辅助电源故障时,在切除部分次要负载后仍能 采用扩展供电的方式维持列车正常运行。 6. 19车辆的各种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可靠,并便于检查、维修。 6. 20 同一型号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6. 2l车辆的结构材料、零部件原则上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少量零部件应采用不低于难燃级的材料制 造。 材料的燃烧和热分解时挥发的有害气体及烟密度指标应符合 相关的安全防火标准。 6. 22车辆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在风、沙、雨、雪环境下运行时不应漏雨、进沙、渗水、进雪。 在机械清 洗时,不应漏水、渗水。 6. 23列车应装设正极受电弓及负极受电弓,并分别装设在列车的各一侧。 6. 24应设有接地电刷。 6. 25车辆应设有车体带电保护检测控制装置。 7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7. 1车辆型式 ——动车:带司机室的动车 (Me)、动车 (M)。 ——拖车:带司机室的拖车 (Tc)、拖车 (T)。 5 Q/ T 2872020 7. 2列车编组 7. 2. 1列车编组可有多种形式:动车或拖车混合编组或全动车编组。 7. 2. 2各动车、拖车可安装不同的设备,列车编组形式 (动、拖车比例及配置 )应根据满足牵引动力的要 求和车下设备布置重量均衡的原则确定。 7. 3联结装置 7. 3. 1车钩型式:列车中固定编组的各种车辆闻宜设棒式车钩或半永久式车钩,司机室前端宜设密接 式半自动车钩。 7. 3. 2联结装置中应有缓冲装置,其特性应能有效地吸收撞击能量,缓和冲击。 该装置承受的能完全 复原的最大冲击速度为 5 km/ h。 7. 3. 3车钩水平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宜为 760 mm。 同一城市的单轨交通车辆应取统一尺寸。 7. 3. 4密接式半自动车钩应具有表示联结状态的标志。 8车体及其内装设备 8. 1车体 8. 1. 1 同型号车辆应具有统一的基本结构型式。 8. 1. 2车体采用轻型整体承载结构,在其使用期限内能承受超员载荷的作用而不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 损伤,并应有足够的刚度。 在最大垂直载荷作用下,车体静挠度不 应超过两转向架支撑点之间距离 的 1‰。 8. 1. 3新设计车辆的车体强度应通过计算和试验证明。 在车体底架上承受相当于车辆整各状态时的 垂直载荷时,沿车钩中心水平位置施加规定的纵向载荷,其试验合成应力不应超过许用应力。 使用的许 用应力值应取自用户与制造商均认可的国家现行标准或国际标准。 8. 1. 4车体试验的纵向压缩静载荷采用 0. 35 MN。 8. 1. 5车体垂向试验载荷见下式: L。 一 1. 1(w。 +W,一 )一 (W168。 +W。 ) 式中: L。 : ——车体垂向试验载荷,单位为吨 (t); w。 ——运转整备状态时的车体重 量,单位为吨 (t); w,一 ——最大载客重量,包括乘务员、坐席定员及最大立席乘客的重量; w“——车体结构重量; w。 ——试验器材重量。 最大立席乘客重量按下式计算: Wop一一而面 60蕊 X 9 式中: W。 ——最大立席乘客重量,单位为吨 (t); s。 ~ ——最大有效站立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为安全计,最大有效站立面积为除去座椅及前 缘 100 mm外的客室面积。 每位乘客的重量按 60 kg计算。 每平方米有效站立面积站立的人数为 9人。 8. 1. 6车体的试验用扭转载荷采用 0. 039 MNm。 8. 1. 7整备状态下的车辆,停在平直轨道粱上并将制动缓解,其车体底架和转向架构架以轨面为基准 的高度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6 CJ/ T 2872020 8. 1. 8车体结构的内外墙板之间及底架与地板之间应敷设吸湿性小、膨胀率低、性能稳定的防寒、隔 热、隔音材料。 8. 1. 9车辆应设有车体吊装座,并标出起吊的位置。 8. 1. 10车身阻尼材料应符合 TB/ T 2932的规定,车身底漆应符合 TB/ T 2260的规定,车身面漆应符 合 TB/ T 2093的规定。 8. 2司机室 8. 2. 1 司机室应视野宽广,能 使司机在运行中方便清楚地嘹望到前方信号、区间线路和车站站台以及 接触轨。 8. 2. 2 司机室的前窗玻璃应采用在任何部位受到敲击或击穿时不会崩散的安全玻璃,前窗应设刮雨器 与遮阳装置,寒冷地区应采用符合 TB/ T 1451条件的电加热玻璃。 前窗玻璃的抗穿透性和抗冲击性应 符合 TB/ T 1451的有关规定。 8. 2. 3司机室侧面应设司机室侧门;列车的两端应设紧急疏散门;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设连通门,其净 开宽度不应小于 550 mm,高度不应低于 1 800 mm。 8. 2. 4司机台的外型、结构、各种操纵装置、信息反映 方式及司机座椅的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保证司机在有限的活动范围内驾驶舒适,同时能观察到设备显示的信息和前方线路。 8. 2. 5司机座椅为软式或半软式,其高度、前后位置应可以调节。 司机座椅的设计应做到可让司机在 必要时迅速离开。 8. 2. 6司机室灯光照明在地板中央的照度为 3 lx~ 5 lx,司机台面为 5 lx~ 10 lx,指示灯、车载信号灯 和人工照明均不应引起司机嘹望行车信号时产生错觉,并应设置较强照度的照明装置,以适应对室内设 备进行检查维修时的需要。 8. 2. 7 司机台的仪表和指示灯在隧道 内或夜晚关闭照明时以及日光下,能在 500 mm远处清楚地看见 其显示值。 8. 3客室 8. 3. 1客室两侧的车门应合理布置,每个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 1 300 mm,高度不应低于 1 800 mm。 8. 3. 2客室侧门的开闭应采用电气控制方式,以电力或压缩空气为动力,其传动和控制应安全可靠。 侧门的开闭由司机统一控制,也可由列车自动控制装置 (A utomaticTrainControl,简称 A TC)控制。 客 室侧门应具有零速保护功能,并具有非零速自动关门的电气联锁及车门闭锁装置,确保行驶中车门的锁 闭无误。 单个侧 门应具有系统隔离功能,在发生故障时可被切除,还应有在客室内手动操作解锁开闭车 门的功能。 车辆每一侧至少应有一个车门可以从外侧使用钥匙进行开启、关闭操作。 侧门关闭时应具 有缓冲动作,并具备保护措施和单门再开闭装置以避免夹伤乘客。 8. 3. 3客室两侧设置适量车窗,车窗为固定式,在部分车窗上部可设可开闭式楣窗,可开式楣窗在打开 位置时应有定位装置。 车门、车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用猛力或尖锐物将其击 碎,其性能应符合 GB/ T 9963的规定。 车窗采用中空玻璃时应符合 GB/ T 11944的规定。 8. 3. 4客室内布置适量的客室座椅,座椅应满足人机工程学要求。 8. 3. 5客室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牢固美观的立柱、扶手杆,并可根据需要加装适量的吊环。 8. 3. 6客室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在距地板面高 800 mm处的照度平均值不低于 200 Ix,在车外无任 何光照时的照度最低值为 150 ix。 在正常供电中断时,备有紧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 10 1x,紧急照明 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 min。 8. 3. 7连接的两节车厢之间应设置贯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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