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职责内容摘要:

通过 未通过 建议 : 医生签名: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新生儿听力筛查 管理 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只有在新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 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拆卸仪器。 遇到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仪修工程师维修。 按仪器设备统一管理的要求,将唯一性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的醒目处。 内容包括统一编码、名称、型号、负责人 等。 保证仪器在清洁、干燥、无尘和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使用。 严防水浸、火灾和被盗的情况发生。 建立仪器的档案文件,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有关的各种资料。 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管理制度 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联系电话、地址、母亲姓名、转诊单位等基本信息。 妥善保存好听力筛查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每次中心内质控和院内质评报告。 对听力初筛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建档管理,告知 42 天 3 个月内复筛,对复筛再次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听力学诊断。 对 听力障碍患儿和耳聋高危新生儿进行跟踪和随访,建档资料至少保存 10 年。 存于电脑的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资料要求备份保存。 备份文件至少要离新生儿听力筛查实验室 100m以上,以备不测。 对于以纸质作为载体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做好防潮、防湿和防火及防虫蛀等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做到听力室档案的保密工作。 未经主任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阅相关文件档案。 如新生儿的监护人要求查阅或复印相关资料,必须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反馈制度 对于初筛听力没 有通过新生儿,必须立即告知其监护人 42 天 3 个月内带新生儿到听力筛查中心复筛。 如联系不到监护人,则要通知相关的转诊单位,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 2 次听力筛查没有通过新生儿,告知 36 个月 需 进行听力学确诊。 6 个月左右为确诊听力障碍患儿提供治疗、干预服务,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及时将新生儿听力筛查数、确诊数、治疗数及治疗评估反馈给相关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单位。 新生儿听力筛查寻访制度 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 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 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 7 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 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及备案; 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 10 年; 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制度 严格做好听力筛查质控,以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和登 记工作。 通知转诊初、复筛查新生儿 42 天 3 个月内进行听力筛查,并出听力筛查报告。 定期参加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班学习培训,保持听力筛查技术领先。 每月须对听力筛查质控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听力筛查检测信息资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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