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是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试点各乡镇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依法 依规界定产权归属,合理选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不搞“一刀切”。 四是务求实效。 区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尽快落实试点乡镇、试点工程,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人,确保试点工作进度和质量。 9 (三) 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的有效途径,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农【 2020】287 号、《水利部办公 厅关于印发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办农水函【 2020】 894 号文件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完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管理制度。 在试点工作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态管理、加大指导力度、实施绩效考核,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目标任务 主要改革试验内容为:( 1) 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示公开制度 ;( 2) 探索完善项目建设方式 ;( 3)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 4)产权确权和移交;( 5) 搞活经营权。 拟通过改革试验,探索培育以所有权为建设管理主体的新型水利项目法人,建 立工程建设方案与管护方案同步 审批的项目规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让群众在项目招标、施工进度、经费支出、监督管理等方面拥有更多的知情权,提升其支持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探索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水利项目补助方式办法,形成更加良性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农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明确使用权、放活经营权,同时对财政投资 10 形成的水利资产进行移交,落实权属和管护责任,逐步构建“归属清楚、权责明晰”的农村水利工程权属制度;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产权所有 者的管护主体责任,明确政府支持参与管护的长效措施。 实现途径 ( 1)把准总体方向。 开展改革试验,必须把准方向、守住底线,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精神为指引,坚持尊重群众、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等基本要求,做到蹄疾而步稳。 ( 2)抓好制度设计。 开展改革试验,必须合理区分区、乡镇、村组和人民群众在制度设计中的各自作用,在允许引导“草根”创新创造的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制度引领,确保改革试验有序进行。 ( 3)发动群众参与。 群众有序广泛参与,是改革试验取得预期效果的基本条件。 具体工作 中,采取有效的群众参与方式,广集民意,集思广益,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 4)突出试点示范。 此次改革试验,工作面宽量大,涉及制度突破和群众切身等各个方面。 拟按照上级总体部署,采取统一部署,分批推进的方式,先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乡镇率先试验,其余乡镇按照总体时限要求及时跟进。 同时,对个别关键环节,坚持先试验后推开,先区域后全域。 11 三、试点内容及对策措施 (一) 改革项目的实施方式 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 ⑴ 施工单位遴选制度。 通过公开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施工单位报名,由区纪委、发改、财政、水务等 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查组,对 作业 单位准入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筛选出符合准入条件的 作业 单位,然后将 作业 单位准入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 作业 单位推荐给项目 试点 村,项目村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或施工单位代表现场陈述,群众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村 作业 单位,其结果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 1 个 试点 村只能选择 1 个 作业 单位, 1 个 作业 单位只能承包 1 个项目村施工任务。 各项目村最终确定的 作业 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合同签定、施工组织、验收结算等方面按规范程序办理。 为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公示项目招标情况 ,定期公开工程建设进度,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国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工程数量、材料物资、使用情况等明细帐,再由村委会召开受益群众大会讨论审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帐。 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接收项目区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让老百姓自己监督工程质量,把好质量观,做到民建民管。 ⑵ 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的管理,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国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工程数量、材料物资、使用情况等明细帐,建立“明白墙”,再由村委会或用水者协 12 会召开受益群众大会讨论审查,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认可后 ,按规定程序报帐。 农户投劳筹资,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和用水者协会共同管理,受益群众代表审查,群众大会审定,对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土地征占、材料的二次搬运和青苗补偿等费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⑶项目实施阶段的公示制度。 工程实施前,由项目 村 制作公示牌,将项目建设规模、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建设工期、建设单位等情况向受益区群众以示,既让群众监督,又让群众积极参与。 工程完工后,把工程完工情况、补助标准、资金兑现情况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⑷筹措资金管理制度。 对项目村批复的工程投资、需受益 群众自筹金额、投劳个数在项目村政务公示栏公示。 由 区纪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乡镇、村组成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加强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工程建设,每月对检查情况通报一次。 各项目 村 必须组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小组,由受益群众代表、农民义务监督员、党员代表、村委会负责人等 4 人组成,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群众公示。 完善项目建设方式 国家和省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加强政策投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允许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承包、租赁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对 水利工程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办法引导社会各种力量投资兴建水利工程,并给予资 13 金、政策倾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完善项目补助方式 在建设中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竣工验收情况,按照原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政策兑现补助资金。 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也可受实施主体的委托将资金拨付给材料物资供货单位。 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规范程序。 实施主体制定项目管护办法,明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区级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 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补助资金,对公益性强、管护工作开展好的实施主体给予补助。 我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指导、部门督导、乡镇组织、村组实施、农民主体、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 农户或联户、园区业主、农民用水户协会、村组集体、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投劳投资兴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以奖代补。 ( 1) 以奖代补项目范围 对新修(扩建)塘堰、挡坝、农田渠系、灌排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纳入以奖代补范围。 对当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乡镇和工作突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 、园区业主纳入以奖代补范围。 ①整治蓄水量 1000m3 以上, 10 万 m3 以下的塘坝。 ② 集中连片灌溉百亩以上农田、由村组自主管理的支、分、斗、农级渠道进行渠系硬化的节水改造工程。 大中小型 14 灌区流量小于 1m3/S的末级渠系工程,井灌区、输水管道、高效节水工程。 ③ 新建装机 100kw 以下的固定泵站。 ④容积小于 500 m3 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小型水源工程。 ( 2) 补助标准 ① 新建小水池: a. 单户建设。 中央和省级补助按不超过工程容积 100m3计算,补助标准为 80 元 /m3,每口补助资金不超过 8000元。 b. 联户建设。 联户可以建设 500m3 容积以内(含)的水池。 中央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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