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诚信举报制度内容摘要:

,并认真做好受理记录; (二)及时将受理事项按程序呈报联社主要负责人阅批; (三)及时根据联社主要负责人对诚信举报事项的签阅情况,做好承办、转办、督办事项; (四)严格按照诚信举报限期办结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对诚信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提请联社有权做出决定的机构进行审议决定; (五)及时向诚信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 反馈包括:当面约谈反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 (六)依法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不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 (七)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调查事实有较大出入的,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对诚信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为被举报人澄清事实。 (八)其他职责。 第十条 对诚信举报事项,要限时办结。 (一)简单问题的举报在 15 天内办结; (二)一般举报问题在 1 个月内办结; (三)复杂疑难举报问题在 3 个月内办结; (四)特殊情况下限期办结。 第四章 诚信举报的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诚信举报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按下列程序,对诚信举报事项进行处理: (一)登记受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