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办法[策划方案]内容摘要:

秩序等,使车辆展示能安全有序地进行。 参加拍卖会,监督拍卖活动的进行。 拍卖会结束,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成交车辆所属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资料及单位有关证件(如车辆过户证明、委托书、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车管部门表格等等)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与拍卖人结算拍卖价款,拍卖活动结束。 (二) 拍卖人工作 核实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及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由委托人协助拍卖人到车管部门核实)。 根据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及档案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拍卖。 对车辆标的进行评估,核实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其瑕疵。 与委托人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制定具体拍卖方案: 根据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分场拍卖。 如:第一场拍卖会拍卖 a、 b、c、 d四个单位的车辆;第二场拍卖会拍卖 e、 f、 g、 h四个单位的车辆;第三场拍卖会拍卖 i、 j、 k、 l 四个单位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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