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镇制度版内容摘要:

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掌握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 中心组学习每周集中学习 1 次(星期三),有效学习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同时认真开展学习讨论。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学习 研讨、外出考察、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坚持搞好个人自学。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集中学习研讨要作好笔记,认真交流,不得缺席。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五、加强对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领导 第十条 乡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一条 中心 学习组的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全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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