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N+1 的工作团队,为每个村 6 (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配备 N个顾问,并由一个合伙人统筹负责。 比如:该所担任 三个村(居)的公益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 这三个主办律师同时成为村(居)顾问团成员,并服从一个村(居) 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调配。 本所其他律师对村(居)工作感兴趣的,均可申请加入村(居)顾问团。 主办律师每周至少 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 顾问团成员除必须参加每个月举办一次的业务学习外,当主办律师因工作安排无法下村(居)定期值班时,村(居)顾问 团其他成员有义务服从负责人的调配,代替主办律师下村(居)。 律师所全力组织、统筹、支持主办律师以及顾问团的工作,政府补贴每年每个村(居) 2 万元,由区司法局拨付该所,均用于村(居)法律服务,律所绝不克扣一分钱,为主办律师提供经费保障。 这种架构的好处在于:既防止了工作上的互相推诿,又避免了单一律师的认知偏颇,还创造了律师学习的机会,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居)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7 要提供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拓宽服务渠道,离不开村(居)委及村民的积 极支持。 该所律师通过展示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羸得了村(居)委及村民的信任。 该所指派的李夏琳律师,刚开始担任大坦村的法律顾问工作时,村委干部并不接受。 每次李律师到村委,工作人员总说没必要来, 别耽误时间等等,虽语言客气,但明显不接受、不认同律师的工作,还拒绝为律师提供办公桌椅等工作条件。 但是,李夏琳律师以女性特有的温婉气质,通过耐心、细心的服务逐渐赢得了村委的尊重和认同。 例如,一位黄姓村干部,本来对指派的律师十分抗拒,有一次,就其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试着向李律师咨询,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后,向黄某指出,应 该当时提出反诉请求,这样即可一次性解决问题,现在虽仍可另行起诉,但起诉成本过高,且执行有难度。 黄某懊恼表示,如果当初早些咨询律师,便可挽回近七千元损失。 现在,李律师每次到村委,黄某总是笑脸相迎,并逢人就加以宣传。 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大坦的村干部均意识到了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不仅专门为李律师设立了工作室,还在村民中广泛派发李律师的名片,公布李律师联系电话,宣传和号召村民遇事可及时找李律师咨询。 通过村委的宣传,村民逐渐有了“遇事找公益律师”的普遍认知。 经过村委的宣传,顾问律师在该村已产生一定影响,除在律师值班 处咨询外,很多村民会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咨询。 8 一位吴姓村民电话咨询关于其服刑的亲属如何登记结婚的问题,是否可以办理登记。 可否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结婚。 可否委托律师替其办理结婚登记等等。 通过李律师的专业解答,终于解开了该村民多年的困惑。 还有一位吴姓村民,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通过村委联系到律师。 经了解,其家庭 是大坦村的困难户,遂指引其申请法律援助,目前,李律师已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了该案,村民十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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