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考勤制度内容摘要:

资格,及调薪资格。 4) 3 天以 上病假 (不含 3 天 )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5)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 (事 )假累计超过 10 天,予以辞退。 6)正式员工连续病 (事 )假不超过 2 个月,否则予以辞退。 年累计病事假超过 90天予以辞退。 7)事假相关规定 员工请假 2 天以内事假 (含 2 天 ),须提前 1 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 ;请 37 天 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 7天 以上事假需提前 15 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 请单》。 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 冲突时,不予批假。 事假最长期限 30 天, 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 20 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否则不予批假。 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8)病假相关规定 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 30 分 钟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 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病假最长期限 60 天, 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7. 福利 假期 1) 法定假期 春 节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其他法定假期视公司业务状况再行安排。 2)婚假 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 7 天 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 如遇 10 月份 后结婚可推至次年 3 月前休完假期。 须附 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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