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培训手册内容摘要:

( 4) 柜员已不办理现金业务但建有柜员现金箱的。 2.柜员号必须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 , 柜员号编制应坚持一人一号 , 严禁建立机动柜员或 公 用柜员号。 3.柜员调离交接办妥后应及时删除柜员号。 4.对于九级主管维护操作 的 相关记账凭证应交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审查,其记账凭证及附件 纳入 所在营业机构会计凭证管理。 申报和审批流程 1.营业机构 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机构柜员维护 、操作卡 制卡 变更 申请 表” (附 件 六 , 以下简称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一式二份 (新增柜员一式三份) ,经 营业机构 负责人审核 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及会计主管名章 ,专人送达管辖行运营 管理部门。 通过“会计管理系统”申报的,按照《会计 基础 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规定处理,下同。 2.管辖行 营业机构新增、删除柜员由管辖行运营 管理部门 负责人审批;其他维护由九级主管审批。 新增、维护柜员的,应审核柜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其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的要求等内容;对删除柜员的,应审核删除原因。 审核后,审批人应在“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交给 九级主管维护。 管辖行九级主管新增、变更、删除应通过“运行维护服务台” 填制 事件单 , 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查无误签署意见上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 (业务运行) 审批后 进行处理。 维护操作流程 营业机构需要建立柜员、删除柜员、修改柜员属性、建立(修改)柜员现金箱、删除柜员现金箱、建立柜员平账器、删除柜员平账器均由管辖行九级主管进行操作维护。 管辖行九级主管应严格按照 “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 记载的内容对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进行维护操作,严禁维护非辖属营业机构的柜员。 1.新增柜员。 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机构或辖属 机构建立柜员时,选择“ 0301 建立柜员”交易,输入柜员号、柜员姓名、柜员属性等要素,经 另一 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 九级主管在“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的“处理结果”栏签署意见后, 一份作记账凭证附件,另一份退给营业机构 专夹保管、定期装订,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 下同 )。 2.删除柜员。 由九级主管选择“ 0302 删除柜员”交易,经 另一 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 删除柜员前,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应检查确认柜员现金箱和凭证箱余额为零、当天未发生金融性交易、柜员没收的假币已入库、柜员已正式签退,柜员必须为休假状态。 3.建立(修改)删除柜员现金箱。 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网点或辖属机构需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建立现金箱并设定各币种限额时,选择“ 0308 建立(修改)柜员现金箱”交易;对柜员不办理现金业务的,选择“ 0372 删除柜员现金箱”交易删除柜员现金箱,经 另一 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 对柜员已建有现金箱仅修改其现金箱限额的,可由本机构三级主管选择“ 0308 建立(修改)柜员现金箱”交易进行修改。 4.建立、删除柜员平账器。 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按币种建立或删除平账器时,选择“ 0333 建立柜员平账器”或“ 0370 删除 柜员平账器”交易,经 另一 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 5.修改柜员属性。 管辖行九级主管修改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的类型、级别、应用掩码、交易掩码等属性时,选择“ 0306 修改柜员属性”交易,经 另一 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 修改柜员属性的前提条件是: ( 1)被修改柜员必须处于正式签退或休假状态; ( 2)当一般柜员改为三级柜员时,要求被修改柜员正式签退,其柜员现金箱、凭证箱余额必须为零。 ( 3)修改九级主管和三级主管柜员属性时,仅允许修改“部门号”;其他柜员可以修改“部门号”、“柜员类型”、“主管级别”、“用 户组别”、“柜员交易掩码”、“柜员应用掩码”等内容,但不允许修改“柜员卡卡面编号”。 柜员密码管理 基本规定 1.柜员密码仅限本人使用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密码一旦泄露须立即更换。 2.柜员密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一次。 密码设置应考虑易于保密(可使用英文字母),不得使用初始密码、重叠数、顺序数字等有规律的数字或字母组合作为操作密码。 3.柜员签到或主管授权输入密码时,应 进行物理遮掩或 要求他人回避。 柜员密码重置 1. 营业机构二级(含二级) 以下柜员的密码重置由本机构三级主管(会计主管)操作;三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必须由九级主管操作;九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可由同级九级主管处理,也可由管辖行的九级主管处理。 重置时,操作主管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为同一机构的须双方现场操作;重置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应立即修改密码。 2. 柜员因遗忘密码或其他原因需进行密码重置时, 三级 主管选择“ 0335 重置柜员密码”交易,与重置密码的柜员一并现场操作, 打印记账凭证 ;被重置密码的柜员应立即修改密码,并通过“查询柜员交 易”对重置密码前的交易进行检查无误后, 被重置密码 的 柜员 在 记账凭证上 签 字确认。 3. 三级主管密码遗忘,应填写“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送交管辖行审批,并由其九级主管作重置操作。 密码重置后电话通知三级主管及时修改密码。 4.九级主管密码遗忘,由同级主管作重置操作,具体操作处理同第 2 点;九级主管密码遗忘且同级主管无法重置时,具体操作处理同第 3 点。 劳动组织 管理 岗位职责 会计主管职责 1.代表委派行做好对受派机构会计出纳业务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2.管理受派机构会计业务,监督受派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及会计操作规程,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做好受派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3.积极开展会计工作 “三化三铁”单位创建 活动,制定和落实目标、分步实施规划和措施。 4.按照有关内控要求合理确定劳动组合,正确划分柜员业务范围和授权权限,制定和落实柜员岗位责任制。 5.及时做好会计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的核销 , 组织追查各类会计出纳业务差错、事故和违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 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柜员学习金融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业务知识,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辅导柜员业务操作,不断提高柜员的业务素质。 7.接受并积极配合 会计 监管员及 其它有权检查部门的检查辅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 认真整改。 8.履行授权范围内的其它有关管理职责。 柜员职责 1.认真执行支付结算、会计出纳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 , 遵守 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保管、使用本人操作卡和密码 , 妥善保管印章 、钥匙、印鉴卡等重要物品。 3.根据业务需要领 用 现金 、 重要空白凭证 和有价单证 , 妥善保管现金 、 重要 空白凭证 和有价单证 , 对超限现金及时上交, 严格执行一日三碰箱制度。 4. 按规定审核受理的凭证 、资料 , 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和核查 ,做好客户身份识别 、反洗钱和反假工作 ,发现假币及时收缴并做好解释工作。 5. 严格按 操作规程办理业务, 对重要业务事项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记载相应登记簿。 对大额业务、错账 处理等重要临柜业务 需要授权 、审批 的 , 经有权主管授权审查或审批后办理。 6.批量、序时 按照原始凭证 对一般账务性业务进行滞后双敲复核, 确保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及业务批处理清单有关要素的合法性、一致性和记账凭证传票号的连续性。 按照授权操作的规定做好权限内的业务授权工作。 7. 负责自助设备管理的柜员,按规定做好自助设备的维护 和加收钞工作。 负责办理箱包交接的柜员必须严格执行箱包交接制度,严密交 接手续。 8.按照日终处理程序认真核对 现金、 重要 凭证和有价单证 ,结平本柜过渡账户,销讫与己有关的跨柜交易账项,打印相关报表资料,确保业务处理无差错、无挂账、账实相符。 指定负责行所签退的柜员,营业终了应做好行所签退和“营业机构日终平账报告表”的打印工作。 9. 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账务核对工作 ,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协助做好内外对账工作。 10.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会计 资料 的 收集 整理和 档案 归档工作。 11. 做好 授权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劳动组合 劳动组合原则 营业机构 劳动组合应坚持 “有利于明确职 责和监督制约,有利于制度执行和风险控制,有利于加强服务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1.明确职责、监督制约 营业机构应根据岗位制约的关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实行柜员制的,柜员在操作权限内处理的业务自我复核、自担风险,并对柜员日间业务采取滞后复核或事后复审方 式进行监督;实行复核制的,必须实行二人柜组或多人柜组的劳动组合方式,柜员经办的所有业务必须即时换人复核。 2.制度执行、风险控制 营业机构设置劳动组合应坚持有利于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会计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柜员劳动组合必须坚 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根据业务量、产品种类和营业时间合理配备人员和设置不同级别的主管,做到相互制约、相互控制。 ( 1)印、证使用管理岗位设置,必须做到印、证分管分用,不得将本人经管的印、证随意交予他人使用。 ( 2)联行业务录入、确认必须严格分开,严禁一人操作,并严密会计凭证传递手续。 票据交换提出(录入)岗位必须与复核(数据发送)岗位分设。 ( 3)事后监督岗与业务处理岗位分设。 设置专职复核员、综合员的,该柜员不得兼办柜台业务。 ( 4)库房管理必须坚持“账款分离”的原则,中心金库管库员不得设置为 ABIS 柜员,不得兼任现金调拨员和查库员。 营业机构主出纳或兼职主出纳不得处理库房类现金交易。 3.加强服务、提高效率 营业机构设置柜员劳动组合应遵循满足服务、方便客户、操作快捷的要求,根据本机构业务量大小合理设置对外服务窗口,减轻柜面压力,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柜员劳动组合 在提高制度执行力和会计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 应尽可能减少业务处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劳动组合模式 1.柜员制模式 柜员制是指营业机构的柜员单人临柜,在权限范围内单独从事业务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 该种模式按柜员业务范围划分单项柜员、多项柜 员、综合柜员,对柜员办理的重要业务 和 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需换人 复核或 授权。 2.集中制模式 集中制是在柜员制模式的基础上,将业务凭证通过一定的方式集中到后台,由后台柜员进行集中后续账务处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凭证传递采取 扫描 、传真或运送等方式。 后台可以集中在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 3.复核制模式 复核制即采取双人操作,对 ABIS 相关业务进行一人操作和一人复核或两人共同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两个操作柜员共同完成相关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人员配置 营业机构 临柜 人员 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柜员还应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新入行人员应经上级行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 ABIS 业务操作。 临柜人员 配置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 仅办理储蓄业务、节假日对外营业的营业机构最低配置柜员为 5 人(含会计主管)。 2. 节假日对外营业的综合营业机构最低配置柜员为 6 人(含会计主管)。 3. 在日人均业务量为 150 笔的基础上,营业机构日均业务量每超过 150 笔的,原则上应增加 1 人;联行日均业务量超过 100 笔的,原则上要设置联行专 柜。 4. 营业机构 必须 做到至少 3 人到岗 方可对外营业或处理内部账务 , 其中 1 人履行会计主管职责。 签到签退管理 1. 营业机构签到必须实行双人控制 ,先由一名主管作授权签到,再由一名柜员作 非授权 签到。 非对外营业日,柜员不得擅自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签到的,须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报管辖行运营 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签到,会计主管必须对相关操作现场监督,并登记《会计主管工作日志》。 2. 柜员办理业务前必须办理签到手续,柜员的签到分为授权签到和非授权签到。 授权签到仅能进行授权操作,非授权签到能够操作权限范围内的所有 交易和授权。 非授权签到。 普通柜员(包括主管)以操作卡及柜员密码进行柜员非授权签到,登录 ABIS 进入各子系统,选择相关交易办理日常业务。 授权签到。 主管授权签到有两种途径,一是在进入系统时通过“授权签到”处理;二是通过“ 0314 主管签到”交易进行授权签到。 3. 柜员当日业务 处理 完毕,必须办理正式签退手续。 柜员临时离岗 ( 柜员所经管的物品离开其视线范围或可控制范围的离岗属临时离岗 ) ,应办理临时签退手续。 对已办理正式签退的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签到,须经当班主管(二级以上主管)授权。 4. 行所签退原则上由会计主 管(会计副主管)负责。 休假离职 及岗位轮换 管理 柜员休假 1.柜员休假离职超过 3 天 (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 的,必须对柜员进行休假离职处理。 2. 柜员休假离职必须按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强制休假 和 岗位轮换 各级行应根据柜员岗位的工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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