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保密制度内容摘要:

指定范围内传阅,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扣押,不得外传,不得携带外出。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 复印或拷贝保密文件,需通过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按批准的份数复制。 复制的保密文件按原件的密级要求进行管理。 禁止在非保密环境下复制保密文件。 第七条 保密文件的保管和利用 保密文件在传阅或处理完毕后,须及时退交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有保存价值的保密文件在第二年第一季度立卷归档,因工作需要调阅保密文件须经领导批准,在指定地点阅读,如需复制,按复制规定办理。 第八条 严禁保密文件随意摆放案头,或保密信息随意显示于电脑终端。 严禁员工之间随意讨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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