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六条 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和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十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 2020 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 电话: 02568698690,68698693 手机: 15895950966 : 961531377 376977591 616843241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 2020 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 电话: 02568698690,68698693 手机: 15895950966 : 961531377 376977591 616843241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 年。 (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执行董 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或者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或担任)。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 2020 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 电话: 02568698690,68698693 手机: 15895950966 : 9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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