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营养科制度内容摘要:

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录、营养病历,检查相关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并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主治营养医师对所管危重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尤其对新入 院、疑难、危重、治疗显效差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经管营养医师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 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营养医师(或副主任营养医师)查房每周一~二次,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检查医嘱、病历质量,听取营养医师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营养医师(或副主任营养医师)或主治营养医师查房时,应有经管营养医师、营养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并由经管营养医师逐级报告病情、诊治分析及病情转归等情况,经管营养医师应做好查房记录。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 试点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实施细则 》 11 营养科会诊制度 实施营养会诊流程,确保营养会诊流程正确 营养科各级营养师 营养会诊形式包括:普通科间会诊、急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 院内普通会诊须在 24 小时内由营养师前往会诊科室,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根据患者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并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院内急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在接到会诊通知后,由主治 以上(含主治)医生在 15 分钟内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开具营养处方。 营养科在得到医务科通知后可参加全院会诊,根据患者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 ,必须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前往。 营养会诊流程: 营养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单,了解受邀患者会诊情况后,前往会诊。 营养师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开出营养处方,进行与营养治疗有关的健康教育,并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营养师在制定和实施营养治疗计 划时要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 营养会诊后,营养师要做好会诊记录及营养治疗记录。 医务科、质量效能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住院患者营养会诊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12 营养科值班制度 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范围 营养科各级营养师 标准 、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事确需短时间离开值班室时,务必标明去向。 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纠纷或差错,值班者应承担责任,要严肃处理。 、 值班人员要急病人所急,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 营养筛查、营养测评,营养病例书写, 并 即使给予营养支持。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值班报告。 、 当班者应在做好 营养测评和营养支持 工作的同时,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 当班者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 重要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 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 非本科室人员不应进值班室。 、 科主任要检查值班工作,查看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3 营养科交接班制度 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范围 营养科各级营养师 标准 、 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 1 天者,均应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 交接班对象: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病人。 、 交班内容:病人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病人食谱、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周六、周日、节日值班、休假超 1 周时。 、 休假超 1 周须对病危、病重、胃肠 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4 营养科门诊工作制度 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 门诊 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保证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范围 营养科 营养师 标准 、 临床营养科每周应至少开设营养门诊 5 个半天。 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 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 题。 、 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 营养门诊内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 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 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5 营养科肠内营养配置室工作制度 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 肠内营养工作 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 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 保证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范围 营养科 标准 、 肠内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 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 营养技师应执行 “ 三查七对 ” 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 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实行留样制度。 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 、 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 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 营养技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6 营养科治疗膳食区域工作制度 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 治疗膳食区域工作 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 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 保证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范围 营养科 标准 、 治疗膳食配制室负责治疗膳食食谱的编制以及治疗膳食、实验膳食、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 治疗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 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 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 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 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 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 营养技师应根据食品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 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 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7 营养科餐前检查制度 确保营养膳食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患者营养需要和配合临床治疗,贯彻食品留洋制度。 营养师、送餐员、食品留样专有人员 营养师应在开餐前检查营养膳食的种类、质量,确认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时。 送餐员在送 餐前应核对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品种、数量。 送餐前应检查食品保温情况。 送餐前应对所送膳食进行留样。 确认以上 4 点后,食品才能发出。 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8 营养科感染管理制度 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 食品和肠内营养配置安全和质量。 营养科 工作人员进入配制室需按六步法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 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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