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奖罚制度内容摘要:

(9)未经批准私自请假或事后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者一律按 旷 工处理,并以半天罚款 40 元,全天罚款 80 元,连续旷工 3 天按辞退处理并罚款 240元。 (10)车间物料员没有及时供应物料,导致车间生产待料 ,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 元。 ⑾ 车间检验员在第一现场发现不良品应及时相应岗位提醒,要求注意,如没有反馈的一次罚款 50 元。 如反馈屡教不改按( 7)条处理 ,情节严重的按辞退处理。 ⑿ 车间 员工如将物料工具乱拿,乱放,乱仍者,不按相应区域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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