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协议基本内容(整理)内容摘要:

让方因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对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独 立于本协议 第 XX 章约定的出让方的违 约责任,是出让方在违约责任以外的一项赔偿责任; ( 2) 出让方因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对受让方的赔偿责任的数额,按目标公司遭受的或然负债额乘以本协议项下出让方转让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计得; ( 3) 按上款约定出让方因目标公司或然负债的赔偿责任累计不足人民币 XX 万元时,免除赔偿责任;累计达到人民币 XX 万元时,由出让方按上款规定的赔偿额全额赔偿( 从实务中看,受让方多会根据标的额的大小确定一个赔偿责任豁免额,这不仅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受让方对出让方微小过失 的谅解,还在于对诉讼成本的考虑,过小的索赔额不抵诉讼成本的支出) ; ( 4) 在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的情况出现时,受让方应当促使目标公司书面通知出让方,如果出让方要求以目标公司的名义行使抗辩权,受让方将促使目标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无论出让方是否行使抗辩权或抗辩的结果如何,只要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出让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 5) 受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不会主动 履行或然负债,但遭受抵消权、法律强制执行或出于出让方利益的除外( 在实务中出让方多要求受让方促使目标公司承担不和解义务,以防止目标公司在前边结账 ,出让方跟在后边埋单) ; ( 6) 出让方应当在目标公司支付或然 负债后 XX 日 内向受让方履行赔偿 责任 ( 注意虽然或然负债是目标公司支付的,但出让方的赔偿义务却应当向受让方履行,而不应当向目标公司履行 ); ( 7) 出让方 对 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的保证赔偿期限为 从 股权转让基准日起 XX 个月;但因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偷、逃、漏税款或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其他或然负债的保证赔偿 期 限为 10 年,超过该等期限目标公司再遭受或然负债的出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 8) 出让方对受 让 方因自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购买股权的价格; ( 9) 构成出让方的 XX 位股权出让人,对 本协议项下出让方因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对受让方的赔偿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0) 在依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前目标公司发生或然负债的,受让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让方的赔偿比例计得出让方的赔偿额, 并 从应当支付给出让方的转股价款中扣收,但在扣收前应当书面通知出让方。 提示 ( 1)关于出让对受让方因目标公司或然负债赔偿责任的期限问题,在实务 中多参照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进行处 理。 所以对一般 或然负债的保证赔偿期限可以为 24个月或 26个月,这是因为这些负债的债权人向目标公司的追索受到一般诉讼时效的 限制,而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二年之内。 诉讼时效一过只要目标公司坚持不和解的原则,受让方就不会 因目 标公司支付了或然负债而遭受损失,所以约定 24 个月以上的保证赔偿期限对受让方是有保障的。 但是也有例外,这就是因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担保人追及而产生的或然负债,以及因目标公司偷、逃税款和其他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或然负债。 这些或然负 债 的诉讼时效或者受主债务期限的制约,主债不到期担保人不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及或者不受时效的限制,所以目标公司无法用 一 般诉讼进行抗辩,需要约定较长的保证赔偿 期限。 对这类目标公司或然负债引起的赔偿责任,多约定为十年以上。 从实务中看,对于保证赔偿期限,受让方总是希望越长越好,出让方总是希望越短越好,没有统一的规制,唯以谈判结果而定。 ( 2) 关于赔偿数额的计算 (比例) 要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计算,这是因为目标公司遭受的或然负债会使全体股东的权益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减少 , 未出让股权的股东自负其相应的部分,出让股权的股东 也应当负担与其股份相应的部分,只是由于其将股权转让给了受让方,使 本来应当由其承担的损失转嫁到了受让方,故应当由其对受让方进行赔偿,但是赔偿的数 额 应当是依其 出让股份应当承担的部分, 所以在计算赔偿额时应当用目标公司遭受的或然负债额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 ( 3)如果出让方由数名自然人组 成,特别是股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即使出让方发生赔偿责任,受让方也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 对此最好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或者单独订立协议约定各出让方之间互负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再要求提供一个有能力的法人单位,对出让方的赔偿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就更好了。 从实务中看, 对自然人的债权比较难于实现,如果有一个法人单位提供担保,这样实现起来就容易得多了。 ( 4) 为了顺利获得赔偿,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 协议中除要求出让方对其赔偿责任提供担保外,还可以约定迟延支 付少部分转股价款和抵消权。 这就是将少部分转股价款留待一般或然负债 赔偿保证期限结束后再支付,而在支付前出让方发生目标公司或然负债赔偿责任的,受让方有权主张抵消,从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中扣收 赔 偿款。 ( 5) 关于保证获得赔偿的问题,实务中还有一种作法就是安排出让方将拟出让的全部股权分两次转让,先行出让大部分,使投资公司获得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权,一两年之后再出 让剩余的小部分。 在受让大部分股权时约定出让方用剩余股权为其或然负债赔偿责任担保,就是用出让方对目标公司的股 权对其因 目 标公司或然负债对受让方的赔偿责任提供质押担保。 八、 股权转让基准 日 股权转让基准日也称为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走评估程序的股权计价基准日与评估基准日为同一日。 确定股权转让基准日的意义在于它是股权交易双方在目标公司利益和责任的分水岭,基准日以前的转让股权在目标公司的利益和责任归出让方,基准日以后的转让股权对目标公司的利益和责任归受让方。 在实务中该条款要明确载明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XXXX年 X 月 X 日。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确定股权转让基准日的功能还在于:一是自股权转让基准日起目标公司将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不 得转让或处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土地使权、销售网络等特有资源;二 是双方可能约定自该日起目标公司进入 双方的共同监管期, 在监管期间 受让方可能向目标公司派入观察员,为目标公司的重大行为背书。 也可能约定自该日起目标公司订立什么样的合同应当经受让方同意。 九、 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在 实 务中,这个条款谈判的时间虽然最长,但写起来却非常简单,往往就一条。 不过在有些案例中,由于各种原因使披露和调查进行的不够充分,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情况尚不够了解,特别是对其流动资产和短期负债的情况 不能掌握,使得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价格条款增加了许多关于调整价格的内容。 下边我们就以增加调整内容的股权转让价格条款为例,看看这个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 1. 关于股权转让的预约价格。 在本协议项下,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受让方转让股权的预约价格为人民币 XXX 元。 这个价格为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所列转让股权享有的各项所有者权益的对价。 提示 预约价格是根据出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目标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载明的股东权益确定的,如果经过核实出让方 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真实,预约价格就不会调整,如果经过 核 实资产负债 表上载明的股东权益发生了变化,那么预约转股价格就需要调整。 由此可见,采用预约价格的价格体例对受让方防避并购价 格风险大有好处,特别是对出让方对目标公司的披露不够充分的情况下 ,更是非常有必要。 2. 关于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 本协议签署后,受让方 将派专 业人员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账目和资产进行稽核和查验,并根据稽核和查验的结果对上述 1 所规定的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对目标公司财务账目和资产的稽核和查验以及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 ( 1) 对目标公司违背本协议 X 款出让方承诺的有关项目致目标公司财产减少或 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按照减少的数额调减目标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 ( 2)对固 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资产根据目标 公司该等资产的明细表进行查验,对实际数量不足明细表载明数量的,参照 已有 部 分的单价调减目标公 司 的资产总值和所有者权益 ; ( 3) 对目标公司取权转让 基准 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货币资金,稽核其实际形态,对欠据、借条等非货币形态的,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处理,调整目标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所有者权益; ( 4) 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 应付账款, 根据协议 和业务情况确定其有效性,对坏账部分作损失处理,调 减目标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所有者权益 ; ( 5) 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除上述 ( 3)、( 4) 以外的 各项流动资产,根据中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稽核 ,调整目标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所有者权益; ( 6) 根据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存货总值和出让方披露的存货明细表,对存货的价格、数量、可用性进行稽核 , 对不能使用的、过保质期的、主机报废的备品备件、不再上市的包装物作报废处理,调减目标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所有者权益; ( 7) 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各项负债,根据中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 有关协议和国家政策对各种借款和欠款的数额、利息、滞纳金、罚金是否确认记账进行稽核;对各种税款是否缴纳或确认记账及发生的滞纳金、罚金进行稽核;对应付经销商的返利、奖金、折扣是否支付或预提进行稽核;对员工的年终奖金、其他奖金、福利费是否预提进行稽核;对职工的各项保险是否按期缴纳进行稽核;对其他负债项目进行稽核。 并根据稽核的结果调整目标公司的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8) 对目标公司财务账上的各种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调整目标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 ( 1) 至 ( 8) 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所 有者权益调整的结果,凡是调整后的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少于出让方披露的该日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按照如下比例调整股权转让价格: 调整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预约股权转让价 格 - 转股基准日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 额( 预约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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