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监管工作相关制度内容摘要:

8 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不同科室移交。 如为一般违规行为,移交给有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应及时调查处理。 如涉及违法行为,移交稽查科进行查处。 第七条 各相关科室应及时向监管责任人及所在科室反馈查处结果,由监管责任人建立查处记录。 附件 4 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网格化监管督查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 2020年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穗食药监稽〔 2020〕 196 号),切实保证网格化监管工作收到实效和达到预期的目的,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食药监稽 [2020]388 号)及《关于规范网格化监管有关工作操作的通知》(食药监稽函 [2020]37 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 在督查过程中收集的材料、反映的情况应真实有效,对查出的问题要分 析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力求查透查细。 (二)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督查范围,有重点的进行督查。 严防检查走过场,确保检查深入,清理彻底,收到实效。 二、督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督查工作中要加强领导,认真督查,确保查清问题,不走过场。 (二)明确方向,重点监督。 监督检查主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既要检查网格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又要查找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做到监管不遗漏不缺位。 (三)全面分析,客观总结。 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向被检查 10 的网格负责人反馈检查 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三、督查组组成 网格化监管督导工作的实施由局督导检查组即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局督导检查组局网格化监管工作区域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担任组长,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信息研究小组负责人担任。 督导检查组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网格区域和管理相对人开展督查工作。 四、督查时间安排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 督查的范围是各网格负责人贯彻《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的情况。 内容包括: (一)是否认真履行日常巡查工作 (二)案件查处程序方法是否得当 (三)是否切实执行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 是否掌握网格责任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是否及时落实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监管责任书和工作联系牌; 是否对辖区“三品一械”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1 是否定期、不定期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 涉案信息是否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及处理、跟进的情况。 (四)辖区相对人、联络员对网格化工作的意见反馈 (五)其他违反网格化监管规定的情形。 六、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 督查组要听取各网格责任人工 作的汇报,具体内容包括:管辖网格中管理相对人的情况、网格化巡查的频率和覆盖率、管理相对人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移交情况、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和意见等。 (二)召开座谈会。 督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要召开各级各类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网格化监管的适用和执行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三)实地检查。 根据掌握的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网格进行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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