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房市分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如不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发展指导不到位。 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若无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出现过冷过热,大起大落。 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缺少总体规划的指导,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等方面缺乏宏观调控机制,房地产 市场存在一定的无序化和较大的风险性。 市场规范不到位。 法律赋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执法职能,但目前我市的房地产执法是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职能的错位造成一些问题无法避免。 一是开发主体乱。 一些无开发资质、无从业经验、无资金的个体业主、挂靠企业纷纷抢夺房地产这块诱人的 “蛋糕 ”,有的甚至 “凭关系拿项目,以挂靠搞开发 ”,从事一次性开发,存在短期行为。 二是开发行为乱。 有的企业逃避监管,不履行报批手续无证开发,有的乱拆乱建,还有的偷工减料炮制“豆腐渣 ”工程。 三是经营行为乱。 个别企业随意发布虚 假广告;有的不按规定签定标准售房合同、预售合同不及时登记备案;有的违规预售,合同欺诈;有的在销售中以次充好,一房多卖;有的假集资建房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之名,行商品房开发之实;有的多销少报,高销低报,偷漏税费。 部门协作不到位。 相关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衔接和沟通,无法形成调控合力,致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结构失衡。 相关部门调控不够,缺乏统一的中长期计划,导致房地产开发结构不够科学合理,非住宅开发比例偏高。 二是环境不佳。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反映,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不但没有落实到位,税费征收额度反而越来越大,强加给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乱收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同时,建筑市场秩序亟需治理,城乡结合部房地产开发项目恶意阻工,建筑材料漫天要价现象比较普遍,严重遏制了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三是支持失调。 有些地方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支持不够,手续繁多,附加条件多,门槛过高,住房消费潜力难以转化为现实购买力,部分市民 “望房兴叹 ”。 四是多头管理。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统一协调机制,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要经过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建设施工审批、项目综合验收审批、产权证核发审批等七、八个环节的审批,需与计委、国土、规划、建设、质监、房产、人防、环卫等数十个政府职能部门打交道,办理手续繁琐,环节多、周期长。 培育举措不到位。 对房地产市场培育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 “三多三少 ”上。 一是企业多,龙头少。 全市房地产企业大多数规模小、实力弱,主要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市区,缺少规模化、集 团化、品牌化的企业。 二是政策多,落实少。 由于部门利益制约等诸多原因,政策 “白条 ”较多,突出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买卖、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租赁税收过高,有的地方税款占房屋销售额的 10%以上,部门收费项目达 20余项,商业门面租赁各种税费占租金收入的近 20%,严重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项目多,亮点少。 前些年,房地产开发主要集中于旧城区,新区起步较晚,长期处于 “补课 ”阶段,重速度、轻品位,现代化、个性化、生态型、智能型、高品位的小区相对而言比例较低。 政策规定与市场需求不适应。 国办发〔 2020〕 37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 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明文规定 “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房市分析(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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