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机房托管服务器协议内容摘要:

;承诺机房必须根据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报警、消防系统。 “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 UPS 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 网络联通”指甲方通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互联网( INTERNET)交换数据;“网络不可联通”指甲方通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互联网( INTERNET)不可交换数据。 乙方保证乙方网络系统的电力(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 UPS 具有电力)的持续供应和网络系统的联通性达98%(百分之九十八 )。 “电力中断时间”指: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 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电力中断后的5 天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形以及由以下原因引起的电力中断: 1) 任何的甲方电路或设备; 4) 乙方需对电源紧急维护提前事先通知甲方所引起的; 2) 甲方的应用、安装或维护活动; 5) 计划停电; 3) 甲方的疏忽或乙方按甲方授权进行的操作; 6) 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 “网络不联通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在网络不联通后的5 天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形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1) 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6) 双方合同中定义计划内系统定期维护工作所引起的; 2) 任何的甲方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7) 乙方需对网络紧急维护提前事先通知甲方所引起的; 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8) 甲方对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造成危害所引起的; 4) 甲方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9) 因甲方遭受攻击造成所引起的; 5) 因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 10) 任何非乙方设备原因所引起的。 第二条 服务保障 乙方提供的初装服务内容包 括:电力接口的提供及网络联接接口的提供。 乙方将指定 1 名乙方客户经理对甲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具体事项包括: 1) IDC 服务项目和业务项目的咨询; 4)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报; 2) 业务受理; 5) 缴费咨询及办理; 3) 服务内容变更处理; 6) 了解、反馈并妥善处理甲方的需求。 乙方保证设立投诉专线受理甲方投诉,投诉专线 10000;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话形式的投诉处理报告; 乙 方保证 IDC 机房全天 8 小时(除不可抗因素外)向甲方开放,在甲方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前提下,可随时要求进入机房对其设备进行合理的操作。 第三条 技术保障: 乙方保证每天 8 小时,每周 5 天,有技术工程师在现场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乙方承诺在甲方有特殊要求时为甲方提供以下操作:重启设备、检查网络端口。 乙方的监控程序实时监测甲方使用的乙方的网络设备。 如果该网络设备没有响应,在监控程序中处于告警状态时,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急状况。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指定授权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系;乙方将 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寻呼、传真、 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授权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进行任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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