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店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5 文件名称:卫生管理制度 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人: 郑顺英 审阅人: 郑顺英 批准:王辉 起草时间: 批准时间: 执行时间: 版本号: 01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经营场所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整齐清洁。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 仓库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产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6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7 文件名称:体检制度 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人: 郑顺英 审阅人: 郑顺英 批准:王辉 起草时间: 批准时间: 执行时间: 版本号: 01 体 检 制 度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县(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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